沪深交易所修改两融交易实施细则 调整融券交易秩序

胡申荣 2015-08-06 14:26:00
沪深交易所修改两融交易实施细则 调整融券交易秩序

沪深交易所修改两融细则,融券规则由T+0改为T+1。据悉,此举主要为防止部分投资者利用融资融券业务,变相进行日内回转交易,加大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影响市场稳定运行。该项调整有利于进一步规范融券业务,不会影响融资融券业务的正常开展,有助于维护市场稳定以及融资融券业务的平稳健康发展。

 

沪深交易所修改两融交易实施细则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融资融券业务的风险管理,促进融资融券业务平稳发展,维护市场正常秩序,沪深交易所对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进行了修订,明确规定投资者在融券卖出后,自次一交易日起可通过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的方式向会员偿还融入证券。

 

沪深交易所均表示,修改后的内容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上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项规定对于目前利用融券业务变相实现日内多次回转交易的投资者进行了一定限制,在不影响融资融券正常业务需求的前提下,进一步规范了融券交易秩序,有利于维护市场稳定及融资融券业务的平稳健康发展。

 

市场人士称,融资融券业务作为资本市场一项创新业务,给市场带来更多交易方式和交易策略。投资者通过对融资融券基本交易功能以及不同负债偿还方式进行组合,可以衍生出多样的交易方式和策略,实现不同的投资目的。比如,对于融资融券标的证券,投资者可以在同一交易日内,通过买入标的证券及融券卖出同一标的证券,并使用当日买入的证券偿还当日融券负债,以较低成本变相实现日内多次回转交易。在当前市场情况下,过于频繁的此类交易行为可能会对市场秩序造成不利影响。

 

调整融券交易秩序

 

为了配合沪深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规则的紧急修改,也为了控制自身业务风险,已经有中信证券、华泰证券等多家券商宣布暂停融券业务。

 

融券,亦作:出借证券,是指证券公司将自有股票或客户投资账户中的股票借给做空投资者。接受做空交易可以使证券公司赚取反方向交易拥金,同时可以使投资者锁定多仓风险。

 

融券的一般操作方式为:投资者融入证券卖出,以保证金作为抵押,在规定的时间内,再以证券归还。投资者融券卖出后,可通过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的方式向证券公司偿还融入证券。买券还券是指投资者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申报买券,结算时买入证券直接划转至会员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的一种还券方式。过去,投资者可以在日内实现融券多次回转交易,不过现在一切都将改变。

 

《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第十五条规定,客户融券卖出后,自次一交易日起可通过买券还券或直接还券的方式向会员偿还融入证券。买券还券是指客户通过其信用证券账户申报买券,结算时买入证券直接划转至会员融券专用证券账户的一种还券方式。以直接还券方式偿还融入证券的,按照会员与客户之间约定以及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客户融券卖出的证券暂停交易的,可以按照约定以现金等方式偿还向会员融入的证券。

 

《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2015年修订)》2.13 投资者融券卖出后,自次一交易日起可以通过直接还券或买券还券的方式向会员偿还融入证券。以直接还券方式偿还融入证券的,按照会员与客户之间约定,以及本所指定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投资者融券卖出的证券暂停交易的,可以按照约定以现金等方式向会员偿还融入证券。

 

新修改之后的两融细则,对融券交易时间做出了限制,阻断了投资者利用融资融券业务,变相进行日内回转交易,减少了因融券频繁交易造成股票价格异常波动,影响市场稳定运行的可能。

 

近期A股动荡频繁,“国家队”努力救市但是效果不显,从引起A股动荡的根源上找解决办法才是出路。而沪深交易所修改融券细则,遏制融券这种做空行为显然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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