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法律透视

赵秀丽 2015-11-06 09:38:00
医疗纠纷法律透视

医患矛盾不断翻新新闻页面,很多人从体制、从道德角度探讨这个问题,这一矛盾又衍生出很多表现形式。

 

一、医疗营销

 

医疗营销过程中可能产生问题的因素很多,不同环节不同主体该矛盾的表现形式也多样:

 

  • 营销回扣。药品、医疗器械制造企业、经营企业及营销人员在产品营销过程中,通过各种方式给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回扣、提成。
  • 药品、医疗器械制造企业、经营企业及营销人员在批发零售、原料采购、广告宣传、参加药品医疗器械投标竞标过程中,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机会。
  • 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通过不正当手段使其产品进入医保目录、获取高额不当商业利益的行为。

 

这些药品、医疗器械商业贿赂行为破坏了药品、医疗器械制造经营领域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实施不同范围专项整改;加大《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的执行力度,维护市场秩序。

 

二、医疗事故

 

1.从法律层面看医疗关系

 

医患关系的源于医疗合同关系。合同的是一种服务性合同。据此,医患纠纷可适用《民法通则》、《合同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医疗服务虽然是服务合同的标的,但因为用户身体状况的风险、医疗方案本身的风险,医疗服务的质量通常是不能约定的。这是行业本身的特定决定的,尤其是中医质量不同医生的判断以及诊疗方案是很大不同的。因此医疗服务只能从过程上进行服务质量评判,不能从结果上进行服务质量评判,尤其是重大危险的疾病。只能进行过程控制, 只要医方提供服务的行为和内容符合行政法规要求就被认为履行恰当。认定履行恰当与否,主要是从技术性和医疗卫生管理的法规、制度的角度进行检查。另外,因医药器械原因而导致的医疗事故,须适用于产品质量法的规定。因医务人员的诊疗、护理过失而致使患者在接受诊疗、护理过程中遭受人身损害,也属于民法上的侵权。医疗服务对患者的人身损害,会同时兼具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第三人侵害患者人身或财产权的,除在保护措施和行为上有过错之外,医方均不应承担法律责任。

 

2.现实层面的医疗问题

 

(1)儿童普遍滥用抗生素,而且这种滥用来源不限于临床医疗,也来源于环境和食品。儿童对抗生素的广泛暴露可能加重细菌耐药,从而威胁未来的生长发育和临床治疗。已有研究表明抗生素使用可能与炎症性肠道疾病、哮喘、肥胖和肿瘤形成有关。

 

(2)防御性医疗的普遍使用。防御性医疗表现为从实际病情看没必要的各种化验、检查,回避收治高危病人、回避高危手术及大难度的处理,通过转诊、会诊推卸责任。举证责任的倒置使得医生在救死扶伤时冒很大风险。医生的防御性治疗是医疗失误法律诉讼的副产品,造成医疗资源的浪费、医学技术发展的下降、医生职业操守危机和医患关系紧张。

 

(3)公立医院和私立医院的竞争,而医疗卫生保健系统是以医院为中心的零散,病人的支付能力决定的医疗解决方案的多少,导致低收入患者的治疗风险。医疗资源紧缺,分布不合理。

 

三、制度解决方案

 

宏观层面,我们国家已经开始以及需要进一步推进的医疗制度解决方案包括:

 

1.加强对医务人员医德医风教育,改善医疗服务态度,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医疗水平。

 

2.实行分诊医疗,实行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多向联动;合理分布医疗资源。基层的主机医疗卫生保健机构分化大量基本医疗需求,包括疾病预防和慢性病管理。专业资源越来越多用于专业性更高的急重疑难病症治疗。

 

未来需要深入进行的医疗制度解决方案。如北京、上海的整合医疗方案。

 

3.全面建立医疗责任保险机制,让医患纠纷赔付有保障。

 

4.医院制度改革,包括医药分离、医院所有权和监管分离、盈利性和非盈利性医院分离等。

 

微观层面:提高医院服务质量,梳理看病就医流程,加强流程风险管理;细致、客观全面的接诊和病历记录;告知义务要及时、充分,确保患者的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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