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碰撞后,根据什么决定是否做车损鉴定

有为青年 2015-12-07 09:15:00
车辆碰撞后,根据什么决定是否做车损鉴定

发生交通事故之后,不只是当事人会受到人身伤害,车辆也会因为碰撞而发生贬值。虽然车损减值属于财产损失的一种,但是从目前的交强险和商业险来看,车损减值不属于理赔范围。当事人提起车损减值,应当委托由有鉴定资质的部门做车损减值鉴定。但是车损编制鉴定也会产生一定的费用,而鉴定结果如何却无法保证。那么车辆碰撞之后,到底要不要做车损鉴定呢?

 

车损鉴定应考虑因素

 

车损减值,通常是指机动车在发生交通事故,经过维修和鉴定后,其安全性和舒适度存在一定的障碍,在交易中可能减少的损失。当事人主张车损减值鉴定,应考虑的因素:

 

(一)受损车辆的新旧程度。受损车辆应该是新车,而且,原则上应该从实际购买或使用到发生事故不满一年;如果超过一年的,往往不被认为是新车。

 

(二)受损车辆的重要部位受损。如果受损车辆不是重要部位,如挡风玻璃、倒车镜、车门等可以更换的一般零部件,在更换后,对受损车辆的安全性和舒适度没有造成任何障碍的,不能主张车损减值。

 

(三)受损车辆的重要部位严重受损。即使受损车辆的重要部位受损,但是经过修复或者更换之后,受损车辆的安全性和舒适度没有因此受到影响,也不影响其进入二手车市场交易的,一般不认为有车损减值。

 

(四)车损减值鉴定应由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价格鉴定结论书》,该鉴定机构的鉴定资质被当地法院所认可。

如果受损车辆符合以上四个条件,受损车辆一方可以申请车损减值鉴定。

 

车损鉴定程序

 

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车辆损失鉴定应该按照下面步骤办理: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

 

2、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原则上鉴定结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交警大队批准可延期7天。

 

3、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

 

4、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住处更改。当事人如对经确认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定结论5天内向交警支队申请重新鉴定。交警支队受理后应及时转交同级价格主管部门重新评估鉴定,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有10天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重新鉴定书经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

 

不服车损鉴定的救济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不服的,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重新鉴定。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等法规、文件的有关规定,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

 

1、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不服的,申请重新鉴定的期限应为20天。

 

2、申请人一般是当事人或车主。委托代理人来申请的,须带书面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信其复印件。

 

3、当事人或申请应当书面写出申请新价格鉴定的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电话等;

 

(2)被申请人的名称;

 

(3)重新价格鉴定的要求和理由;

 

(4)提出重新价格鉴定的申请日期。

 

(二)受理

 

1、上级公安机关接到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文书资料后,应予以受理。凡受理的案件,应当发受理。通知书或发出委托书。

 

2、委托书可以在法定手续办理后由申请人自带。

 

3、上级公安机关接到不符合以上申请条件的文书资料时,应裁定不予受理并告之理由。

 

申请车损减值鉴定的程序比较复杂,而且车损减值鉴定涉及到非常多的专业技术知识,很多车主都不具备这方面的能力,常常会进行误判,这也使得很多车主对车损鉴定的结果有异议。当事人如对经确认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结论5天内向交警支队申请重新鉴定。

分享到:

文章评论()

您还可以输入140

发表

还没人评论,赶快抢沙发吧!

close

好律师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