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健林称被冒名发文 状告公众号索赔超千万元

京华时报 2015-12-31 17:16:00
王健林称被冒名发文 状告公众号索赔超千万元

因认为公众号“顶尖企业家思维”擅自使用自己的姓名、肖像发文,炮轰淘宝及电商,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健林将该公众号所属的北京韩商互联贸易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1000万余元,朝阳法院审理该案。

  

王健林本人并未到庭。其代理人称,今年11月12日,被告在其微信公众号“顶尖企业家思维”发出《王健林:淘宝不死,中国不富,活了电商,死了实体,日本孙正义坐收渔翁之利》一文。

  

该文假冒王健林名义,发表“淘宝的推出无疑于扼杀中国很多产业的创新力……”“小商家将会全部死光,至少百分之九十的淘宝小店将会死光,剩下百分之十的淘宝大商家出现绝对的超级价格战,恶性循环”“马云如同一个专家,但是他也是一个毁灭家,他利用人类的贪婪”等谬论,并称淘宝“让不诚信的行业疯狂生长”“误导年轻人”令“国税枯竭”等。该文发出3天,阅读量就突破10万,点“赞”数近万个。

  

王健林认为,这严重侵犯了其姓名权和肖像权,令本来不断践行“互联网+”的王健林身心俱疲、精神受创,故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删除侵权文章、公开道歉,并索赔经济损失1000余万元。

  

庭上,被告方代理人辩称,涉案文章是从网络上转载和复制的。涉案文章的原文转载标题为《郎咸平:淘宝不死,中国不富,一切回到解放前》,因基于对王健林意见的理解,被告才将文章冠以王健林的名义,但其主观并无恶意。面对1000万余元的索赔,被告代理人认为王健林并无证据证明其有相应损失。

  

据了解,在涉案文章发出后,“顶尖企业家思维”即发文向王健林致歉。

  

该案未当庭宣判,原被告双方均表示将接受庭外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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