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总局:营改增试点依法征税严禁收过头税

法制日报 2016-04-19 17:37:00
国税总局:营改增试点依法征税严禁收过头税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对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进行了再动员、再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强调,各地税务机关要坚持依法征税,严禁收过头税、搞回溯性清税,确保税收征管秩序平稳有序,坚决打赢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战略攻坚战。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召开各省国税、地税局长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座谈会。王军强调,在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中,各级税务机关一定要从严要求、精益求精,扎扎实实抓好每一项准备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要积极引导纳税人充分用好政策,完善内部管理,并认真做好税收数据采集和税收经济分析,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要严密防范税收风险,及时发现和有效应对可能出现的虚开发票风险、征收管理风险,确保减税减得实实在在、诚信经营的企业;要严格恪守廉洁纪律,决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违法乱纪、徇私舞弊,确保将营改增建成一个既利国利民又清正清廉的工程;要自始至终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稳定社会预期,确保为营改增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王军要求,各级国税、地税机关要把这项改革作为检验深化国税地税合作成效的“试金石”,继续做好管户交接,密切加强征管协同,加强征管经验共享。税务总局和各地税务机关都要实现对营改增工作专项督查的全覆盖,对于工作不负责任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相关责任人严肃追究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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