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宁宣布并购国际米兰 苏宁收购国米股权时应避免的法律风险

球迷 2016-06-11 09:31:00
苏宁宣布并购国际米兰 苏宁收购国米股权时应避免的法律风险

已经沸沸扬扬一段时间的苏宁收购意甲豪门国际米兰的事情,在本月6日已成为事实。苏宁与国米在南京召开发布会,宣布苏宁收购70%国米股份,该收购首次实现中国企业对于五大联赛顶级豪门的控股。虽然我们不知道苏宁收购国米后会发生什么,但是我们知道苏宁在收购过程中必然规避了相应的风险。

 

苏宁宣布并购国际米兰 2.7亿欧元收购70%股份

 

苏宁6日在南京召开“苏宁并购国际米兰媒体通报会”,宣布旗下苏宁体育产业集团以约2.7亿欧元(约合20亿人民币)的总对价,通过认购新股及收购老股的方式,获得国际米兰俱乐部约70%的股份。交易完成后,埃里克·托希尔(Erick Thohir)旗下的ISC仍持有约30%的股份。

 

“我深知,承接国际米兰这样一支历史悠久、战绩辉煌的俱乐部,不仅是一种荣耀,更是一种使命和担当。苏宁过去所积累的资金和资源,将成为国际米兰未来发展的坚实后盾,苏宁将源源不断的向国米注入资本和资源,帮助国际米兰称霸意甲,称雄欧洲!”苏宁控股集团董事长张近东在致辞中说。

 

“苏宁体育产业集团的此次并购,正是为中国足球提供了这样一个宝贵的契机,希望中国足球俱乐部能够借此良机,努力提高足球管理和技术水平,为中国足球发展振兴做出更大贡献。” 中国足球协会执委刘彤表示。

 

加大资本投入,助国米再创辉煌

 

在通报会的现场,张近东透露了双方牵手的幕后:2016年春节前,他和国际米兰俱乐部主席托希尔第一次见面,并对国际米兰产生了浓厚的兴趣;1个月前,张近东专程前往意大利,拜访了国际米兰的传奇——前任主席马西莫·莫拉蒂(Massimo Moratti)。“莫拉蒂先生对足球的热情和专注深深的打动了我,”张近东说,“他对国际米兰全身心的投入,成就了世纪足球发展史上最伟大的故事和最动人的佳话”。

 

众所周知,国际米兰是一支成立于1908年,有着百年历史的老牌欧洲豪门。经过100多年岁月长河的洗礼,3座象征欧洲之巅的欧冠冠军和18座意甲冠军,以及其他无数荣耀,毫无疑问都在证明国际米兰在现代足球传承中,已经形成了自己独特的发展道路。

 

这一次,苏宁并购国际米兰,大家最关心的,显然是苏宁能给国际米兰带来什么?

 

首先一定是市场。国际米兰对中国市场的重视由来已久,它不仅是第一个到访中国的欧洲俱乐部,也是拥有中国球迷最多的意甲球队。而苏宁从零售起步,在市场根植20余年,对中国市场和消费者都有非常深刻的理解。苏宁的加入,在使中国成为国际米兰第二主场的同时,也将帮助国际米兰更好的扎根中国——这个全球最大的球迷市场。

 

更重要的还有持续的资本投入。苏宁在六大产业领域的积累和商业资源的运营能力,将可以为国际米兰源源不断的注入资本和资源,帮助其吸引全球更多的天才球星,成为国际米兰再创辉煌的坚强后盾。

 

“苏宁的加入让我兴奋不已。”托希尔在现场说,“为了更好的参与国际竞争,像国际米兰这样的顶级俱乐部,就需要寻求一位全球合作伙伴的支持,更好的服务于全球球迷。全球合作伙伴的加入,不仅能够拉动俱乐部的商业化运营,还能为球队的建设提供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

 

“我们相信,有苏宁的持续投入、莫拉蒂先生的精神鼓舞和托希尔主席的精心管理,强大的国际米兰必将成为培育世界一流球员的摇篮,成为全球天才球员梦寐以求的顶级舞台,成为全球球迷为之疯狂的世界中心。” 张近东对国际米兰的未来充满信心。

 

布局体育产业,构建更国际化的苏宁

 

伴随着并购国际米兰,苏宁在体育产业的布局也日渐清晰。苏宁从零售业起步,不断延伸至包括商业、文创、体育、金融等领域,构建了大服务、大消费的产业生态圈。

 

苏宁布局体育产业,正是看到了中国健康消费正在成为未来市场增长的大趋势。近年来,依托苏宁的产业资源优势,通过不断的业务发展和战略投资,苏宁已经形成了从国内外俱乐部经营、媒体平台、商业零售到赛事运营和青训发展的体育全产业链生态圈。

 

其中,2015年年底入主的江苏苏宁足球俱乐部,通过一系列的升级改造,目前已经在比赛中取得了不错的成绩。未来,通过与国际米兰的交流融合,将能够助力苏宁足球俱乐部全面提升技术体系和运营能力。国际米兰先进的足球管理理念,科学的训练体系和青训梯队,都能够帮助江苏苏宁足球俱乐部夯实基础,提高成绩,提升核心竞争能力。

 

更重要的是,并购国际米兰,也是苏宁体育产业的国际化首秀。这是苏宁自2008年迈出国际化发展步伐以来,全产业国际化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就在2016年初,苏宁宣布成立国际总部,启动新一轮的国际化发展,除已有的日本和美国市场以外,很快将会进军东南亚和欧洲。在这样的过程中,足球,尤其是国际米兰,将助力苏宁在欧洲和全世界成为家喻户晓的品牌,成为苏宁走向全世界的名片。

 

“苏宁牵手国际米兰,是苏宁体育发展,甚至是中国足球史上重要的里程碑事件。”张近东说。(腾讯体育)

 

苏宁收购国米股权时应避免的法律风险

 

虽然苏宁与国米双方并未公布收购细节,但是在股权收购实践中,难免有些投资者仅凭自己对目标公司的了解以及感觉就做出最终的决定,结果步入地雷阵。股权收购作为一项复杂的法律工程,成功与否既取决于前期对于目标公司状况全面准确的调查掌握,也取决于收购过程中各种法律保障手段的有效设置。针对如此复杂的法律工程,作为投资者的苏宁还应清楚该避免哪些风险。

 

风险一:拟收购股权本身存在权利瑕疵

 

收购行为的直接对象,就是出让方持有的目标公司的股权。如果出让方出让的股权存在权利瑕疵,将导致收购交易出现本质上的风险。通常情况下收购方也对出让方出让的股权做一定的调查核实,例如在收购前通过工商档案记录对出让股权查询。但是,在具体交易过程中,曾经出现股权有重大权利瑕疵,但在工商并未办理登记手续的实际案例。

 

因此,除工商档案查询外,还可以通过对目标公司内部文件查阅(如重大决策文件、利润分配凭证等)及向公司其他股东、高管调查等各种手段予以核实,并通过律师完善相应法律手续,锁定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最大程度的使真相浮出水面。

 

风险二:出让方原始出资行为存在瑕疵

 

在股权收购后,收购方将根据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向出让方支付收购款,进而获取股权、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因为收购方不是目标公司的原始股东,有理论认为收购方并不应当承担目标公司在出资设立时的相关法律责任。因此,股权收购中,收购方往往对此类风险容易忽视。

 

但是,根据《公司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的相关规定,如出让方存在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出资义务即转让股权的情况,受让方有可能基于此种情况而与出让方承担连带责任。在股权收购中,受让方应当特别注意出让方是否全面履行完毕出资义务,同时可以通过就相关风险及责任分担与出让方进行明确的约定,以规避可能发生的风险。

 

风险三:主体资格瑕疵

 

目标公司主体资格瑕疵主要是指目标公司因设立或存续期间存在违法违规行为而导致其主体资格方面可能存在的障碍。如目标公司设立的程序、资格、条件、方式等不符合当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其设立行为或经营项目未经有权部门审批同意、其设立过程中有关资产评估、验资等不合法合规、目标公司未依法存续等。是否存在持续经营的法律障碍、是否存在其经营资质被吊销、其营业执照被吊销、目标公司被强制清算等情形均可能导致目标公司主体资格存在障碍。

 

风险四:主要财产和财产权利风险

 

股权收购的常见动因之一,往往是处于直接经营目标公司资产税收成本过高的考虑而采用股权收购这一方式,进行变相的资产收购。在此种情况下,目标公司的主要资产及财产权利就成为收购方尤为关注的问题。

 

对于目标公司财产所涉及的收购风险主要体现为以下几个方面:目标公司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房产、商标、专利、软件著作权、特许经营权、主要生产经营设备等是否存在产权纠纷或潜在纠纷;目标公司以何种方式取得上述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是否已取得完备的权属证书,若未取得,则取得这些权属证书是否存在法律障碍;目标公司对其主要财产的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行使有无限制,是否存在担保或其他权利受到限制的情况;目标公司有无租赁房屋、土地使用权等情况以及租赁的合法有效性等等。

 

风险五:重大债权债务风险

 

目标公司重大债权债务是影响股权价值及收购后公司经营风险的重要因素,相关收购风险主要包括:出让方是否对目标公司全部债权债务进行如实披露并纳入股权价值评估范围;重大应收、应付款和其他应收、应付款是否合法有效,债权有无无法实现的风险;目标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是否有代为清偿的风险以及代为清偿后的追偿风险;目标公司是否有因环境保护、知识产权、产品质量、劳动安全、人身权等原因产生的侵权之债等等。

 

股权收购中,对于目标公司担保的风险、应收款诉讼时效以及实现的可能性应予以特别关注,通常还应当要求出让方对目标公司债权债务特别是或有债权债务的情形作出承诺和担保。

 

风险六: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罚风险

 

这方面的风险为目标公司是否存在尚未了结的或可预见的重大诉讼、仲裁及行政处罚案件。如存在此类情况,可能会对目标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进而直接导致股权价值的降低。

 

股权收购中,除需要对目标公司是否存在上述情况予以充分的调查和了解,做到心中有数之外,还可以通过与出让方就收购价款的确定及支付方式的约定以及就上述风险的责任分担作出明确划分予以规避。

 

风险七:税务、环境保护、产品质量、技术等标准风险

 

对于某些特定的目标公司而言,这部分风险也是收购风险的易发地带。此类风险一般与目标公司享受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等政策是否合法、合规、真实、有效,目标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和拟投资项目是否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要求,目标公司的产品是否符合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标准,目标公司近年有否因违反环境保护方面以及有关产品质量和技术监督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而被处罚等情况密切相关。

 

如不能充分掌握情况,则可能在收购后爆发风险,导致股权权益受损。

 

风险八:劳动用工风险

 

随着中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劳动保障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完善,在劳动用工方面,立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倾向也越来越明显。在此种立法倾向之下,用工企业承担相应用工义务也就更加严格。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目标企业作为用人单位未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履行用人单位义务的情况时有发生。尤其是对于设立时间已久、用工人数众多、劳动合同年限较长的目标公司,此类风险尤为值得关注。

 

针对此类风险,收购方可以采取要求出让方就依法用工情况作出承诺与担保、与出让方就相关风险发生后的责任承担进行明确约定或在可能的情况下要求出让方在收购前清退目标公司相关用工的方式予以规避。

 

风险九:受让方控制力风险

 

有限责任公司作为一种人合为主、资合为辅的公司形式,决定了其权力机关主要由相互了解、友好信任的各方股东而构成,同时也决定了一般情况下,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股东权利。基于以上特征,收购方在收购目标股权时,既需要注意与出让方达成两厢情愿的交易合意外,还应当充分了解己方在收购后的合作方即其他股东的合作意向,以避免因不了解其他股东无意合作的情况而误陷泥潭;同时还应当充分关注出让方对于目标企业的实际控制力,避免出现误以为出让方基于相对控股地位而对目标企业拥有控制权,而实际上,公司其他小股东均为某一主体所控制,出让方根本无控制权的情况。

 

针对此类风险,除通过一般沟通访谈了解其他股东合作意向外,还可以通过委托专业机构对其他股东的背景情况予以详细调查的方式予以防范。

 

苏宁已经不是简单的入股国米,而是收购,还是直奔控股而来,收购完成后苏宁将成为蓝黑军团的第一大股东,苏宁和国米的合作是中国和意大利最重要俱乐部之一的联系,愿全球化的足球得到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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