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保密警示教育 加强人民法院保密工作

人民法院报 2016-06-12 14:39:00
深入开展保密警示教育 加强人民法院保密工作

6月8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保密委员会召开扩大会议,研究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传达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就开展保密警示教育所提出的工作要求,全面总结近期全院开展保密警示教育活动情况,研究部署下一阶段保密警示教育工作,推动人民法院保密工作实现新发展。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院保密委员会主任沈德咏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通报了全国相关窃密泄密案件情况,总结了最高人民法院保密警示教育活动的开展情况,审议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的意见》的相关工作举措。

  

沈德咏指出,近年来,最高人民法院高度重视保密工作,周强院长多次发表重要讲话,提出工作要求,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人民法院保密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今年4月以来,最高人民法院在机关和直属单位组织开展了保密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呈现出形式多样、针对性强,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实效性强等特点,警示教育活动稳步推进并取得明显成效。最高人民法院各单位和全体干警要充分认识开展保密警示教育的重要意义,总结经验,查摆不足,不断将保密警示教育引向深入。

  

沈德咏强调,要准确把握下一阶段保密警示教育活动的新任务新要求,严格遵守保密法规制度,增强做好保密工作的责任心、自觉性。要突出重点、全面覆盖。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结合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保密工作责任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保密警示教育,切实提升领导干部的保密意识。要加强涉密岗位和涉密人员及全院干警的保密警示教育,引导干警自觉学习保密法规制度,努力掌握网络信息安全保密技能,避免发生违反保密法规制度的行为。要把集中警示教育和日常警示教育相结合,既要利用通报窃密泄密案件查处情况等形式集中开展保密警示教育,也要利用保密检查、纠正违规操作行为和保密提醒等方式,持续开展日常保密警示教育,推进保密警示教育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要确保保密警示教育取得实效,针对人民法院保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切实有效的方式、方法,有计划、有步骤地把保密警示教育抓紧、抓实、抓细。要坚持问题导向,补齐工作短板,排除安全隐患,确保警示教育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沈德咏要求,要以开展保密警示教育为契机,全面加强人民法院保密工作。要充分认识信息化条件下加强人民法院保密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全面加强保密意识和保密常识教育培训,引导广大法院干警切实转变观念、提高认识。要创新工作方法,认真研判法院保密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查摆薄弱环节和风险点,着力破解制约保密工作发展的瓶颈性问题,进一步提升法院系统保密工作管理水平。要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人财物保障,进一步抓好议事决策、调查研究、督查落实方面的制度机制建设,协调推动保密工作重要决策部署的落实。要加大保密工作装备配备及技术保障力度,加强保密干部队伍建设,为提高保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提供有力人财物保障。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李少平出席会议并传达了相关案件的情况通报,最高人民法院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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