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行为的表现及法律责任

王博文 2016-08-07 09:07:00
虚假宣传行为的表现及法律责任

在商业活动过程中,经营者为了最大化的销售自己的商品,常常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的质量、性能、用途等各方面做出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虚假宣传的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是一种严重的不正当竞争行为。为了稳定市场经济,打击和预防该违法行为,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此做出了较为明确的处罚与惩治措施,以维护经济运行的安全。

 

虚假宣传行为的表现

 

根据我国《反垄断法》的规定,对于一般广告的宣传行为或者其他形式的商业宣传行为,集中体现在对商品或服务的特征、商品的产地、质量等方面描述,虚假宣传的信息与一般宣传行为无异,也会涉及有关商品的各种状况,但是其具体主要表现为:

 

1、对于原材料的宣传;作为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时,会首先选择去了解该商品的原料信息;如果是同一种原料构成的,看是天然的还是人造的等等。虚假信息宣传会采取各种手段,比如,商品本来是由两种原料混合而成的,但是在宣传的时候便以天然原料来招来顾客,有时原料明明是人造的,而广告却故意说是天然形成的。

 

2、对于商品的产地的宣传;商品的产地对于商品的销售有着重要的影响,尤其是对于驰名商品更加重要;在经营过程中,有些企业为了促进商品的发展,获得不当利益,常常拿假冒优质商品产地做广告诈欺消费者。

 

3、对于商品价格的模糊宣传;为了吸引顾客,竞争者通过广告把商品宣传得完美无缺,但他们不标价格,即便标上价格,也往往标上“引诱价格”而已;我们在生活中通常会看到一些促销手段,比如,表面上告示降价,但实际上价格未变或略有降低,有的广告以降低价格来招徕顾客,但实际商品的价格比原来的价格还要高。

 

4、过分夸大自己企业的历史渊源及规模;例如,在广告中,有些企业经常冠以“百年老店”的称号,但是实际上却仅仅有几年的发展。像这种名称严重不符合实际规模的广告无疑是欺诈广告,欺诈广告不仅会涉及商品特征、原料来源,还会会涉及企业在市场上的地位和等级。但是欺诈广告往往将这些情况过分夸大,以蒙骗顾客,自己获得非法利益。

 

虚假宣传行为的法律责任

 

在市场经济发展的今天,虚假宣传行为依然存在,为了维护市场的稳定,保护正当的市场经营者以及消费者的合法利益,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广告法》等相关法律对此进行了严格的限制,对虚假宣传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打击。

 

1、根据我国的《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经营利用广告或者其他方法,对商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的,监督检查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可以根据情节处以1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还规定了,如果广告经营者有过错的,也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广告经营者,在明知或者应知的情况下,代理、设计、制作、发布虚假广告的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处以罚款。”

 

2、我国的《广告法》对广告经营者做出了明确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利用广告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宣传的,由广告监督管理机关责令广告主停止发布,并以等额广告费用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消除影响,并处广告费用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依法停止其广告业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虚假宣传的行为是不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随着市场经济地位的提高,我国的法律必将进一步打击该违法行为;无论是企业的经营者还是广告主,在进行经营活动者,要严格依遵纪守法,严格恪守诚实信用的基本原则,为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营造出一个良好的环境。作为消费者,应该注意提高自己的辨别能力,学会理性购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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