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高院探索领导干部“违规过问”全程留痕制度

新华社 2016-08-21 15:34:00
海南省高院探索领导干部“违规过问”全程留痕制度

“只要有人对案子打招呼、说人情,我一定会记录在案。”海南省高院刑二庭审判员杜成鑫的底气,源自于海南省高院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通过区分依职履责和违规过问,将记录嵌入案件审理全过程,确保全程留痕、永久存储。这项制度实施一年多以来,不仅为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划定了“红线”,也让司法人员增强了抵御“权力干扰”的勇气,使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体制改革的实效。

 

领导干部“违规过问”:全程留痕、永久存储

 

作为第一批司法改革试点地区,海南省高院去年3月探索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针对过问案件的主体、记录原则、记录要求等方面,建立了从登记、报送、汇总、报告、保护、惩戒等全流程的实施细则,形成防止权力干预司法的“隔离带”。

 

海南省高院对过问案件的“外部人”做出明确界定,法院以外的任何组织和个人,非局限于领导干部,只要有人插手过问案件,法官可在“外部人员过问信息专库”中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情况登记表》中将过问信息登记。

 

与案件有关的文字材料、电话、短信、微博、微信、电子邮件等都可视为过问案件方式予以登记。海南省高院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主任马雪涛说,法官收到会影响案件审判的材料,不管具体形式如何,都可以将这些内容记录到过问案件的登记系统中。

 

马雪涛说,法院还依托信息化技术手段,开发了“海南法院内外部人员过问案件信息登记系统”,将过问案件登记融入审判全流程,信息专库还与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专库实现对接,数据可实时提交。

 

海南省高院还为敢于记录案件的司法人员撑腰。海南省高院新闻发言人严献文说,考虑到办案法官对全面记录工作的畏难情绪,制度明确司法人员因履职登记,在考评、晋升等到方面受不公正待遇时予以保护的多项具体办法。

 

抵御“权力干扰”,制度让审理者底气更足

 

“院长、庭长不会特意地突然过问某一起案件,大家有了底线意识,法官就能踏实办案。”海口市中院立案庭审判员刘大海一年接触1万多名当事人和律师,他切身体会到“违规过问”全程留痕制度实施以来的变化。

 

海口市中院今年上半年受理案件5250件,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17.92%,结案3610件,同比上升42.41%。“这组数据说明司法受到外界干扰少了以后,案件审判效率大幅提升。”海口市中院代院长陈文平说,不管“过问”正当与否,先全面记录的办法,减轻了法官的心理压力,提高了制度的可操作性,让干预司法活动和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组织、个人有所忌惮。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海南省高院院长董治良说,海南三级法院领导班子首先带头执行好这些“规矩”,杜绝请托说情,绝不干预司法活动,让司法人员在独立的状态下公正客观地裁判。

 

多数法官表示,有了制度做保障,不再为托关系问询案件而感到烦恼,肩上“司法责任”的担子更重了。海南省陵水县法院院长盖曼说,海南实行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制,以此倒逼法官主动记录、排除干扰,提高审判质量。

 

常抓不懈,“如实记录”与“有效监督”全覆盖

 

海南高院立足审判工作实际,制定防止权力干预司法的实施制度,配套推行了院庭长办案责任制、案件唯一码、法官专业会议、司法责任制业绩评价体系、法官惩戒制度等47项改革措施,使改革制度效果初步显现。

 

今年1月30日,海南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以96.68%的赞成率通过法院工作报告,创9年来新高。在法官员额减少28%、案件增长17%的形势下,2015年海南法院结案率96.26%,远高于全国法院平均水平。

 

董治良说,对准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不公、以权弄法、人情扰案等“风险点”,分别从内部和外部两个方面,共同构建防止干预司法的制度体系,解决司法机关和司法人员受各种因素干扰,办关系案、人情案的问题,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

 

今后,海南省高院还将在记录、通报等环节,根据目前试点的反馈情况,进一步细化程序和流程,让“全程留痕”“公开通报”更具实际可操作性,切实做到全面、如实记录和有效监督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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