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的遗嘱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何茜 2016-10-26 09:04:00
有效的遗嘱应该具备哪些条件

遗嘱是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文件,我国的《继承法》对此也明确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但是,为了保证相对人的利益,继承法还规定了遗嘱的生效要件,只有符合该条件的遗嘱才能产生效力并可执行。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只有有效的遗嘱在遗嘱人去世之后才可执行,而继承人则可按照遗嘱的内容分割被继承人的财产以及其他权益。但是,如果遗嘱无效,则遗嘱的内容也就当然的不产生效力,符合什么条件的遗嘱有效,我国的法律对此做出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首先,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而后来又丧失行为能力的是不影响遗嘱效力的。我国《继承法》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依据我国现行法的规定,只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才有设立遗嘱的行为能力即遗嘱能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具有遗嘱能力。因此,遗嘱人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其次,遗嘱必须是在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的情况下设立的,受胁迫、欺诈的遗嘱是无效的。因为意思表示真实是民事行为有效的必要条件。遗嘱是否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原则上应以遗嘱人最后于遗嘱中做出的意思表示为准。受胁迫、欺骗所立的遗嘱无效;伪造的遗嘱无效;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三,遗嘱的内容和形式必须合法,不得违反法律和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内容不合法的遗嘱主要涉及以下情形:遗嘱取消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我国继承法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这一规定属于强行性规定,遗嘱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的,不能有效;遗嘱没有为胎儿保留必要的继承份额。遗嘱内容违反其他法律。而形式合法,则依据法律遗嘱人需要采用公证、自书、代书、录音、口头等形式。

 

第四,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须为遗嘱人的个人财产,遗嘱既是遗嘱人处分其个人财产的民事行为,就只能就遗嘱人个人的合法财产做出处置。遗嘱人以遗嘱处分了属于国家、集体或者他人所有的财产的,遗嘱的该部分内容,应认定无效。而我国的继承法相关司法解释对此还做出补充,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的意思表示相反, 而使遗嘱处分的财产在继承开始前灭失、部分灭失或所有权转移、部分转移的,遗嘱视为被撤销或部分撤销。同时,如果遗嘱须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违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民事行为无效。遗嘱若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内容违反社会公德,则也不能有效。

 

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处理遗嘱人财产的重要依据,关系到遗产继承人的切身利益。由于遗嘱一旦生效将涉及到遗嘱人财产的继承与分割,尤其是对遗嘱中享有继承权的人来说,遗嘱是否有效将对其产生重要的影响,为此,我国法律对遗嘱的有效要件要求比较严格,这不仅是为了保护继承人的利益,也保证了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能够被正常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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