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婚姻登记的条件

徐东 2016-11-18 09:08:00
涉外婚姻登记的条件

科技的进步缩短了人们之间的距离,进而使得更多的人迈出国门走向世界,近几年,涉外婚姻的数量也呈现上升的趋势,我国的婚姻法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对此都进行了相应的规制,并非任何一段涉外婚姻都是可以进行登记的,只有符合涉外婚姻登记条件的,才可到我国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婚姻登记。

 

涉外婚姻的登记条件

 

进行涉外婚姻的登记,当事人需要按照我国婚姻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满足结婚登记的条件,到相关部门办理结婚登记手续。我国婚姻法不仅规定了中国公民进行婚姻登记的条件,同时还规定了中国公民与外国公民登记时需要满足的条件,主要涉及到下列事项的内容。

 

中国公民同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结婚,双方必须符合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实行一夫一妻制;双方当事人必须具备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即双方均无配偶;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未患有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的疾病;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双方当事人结婚,必须按照中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男女双方共同向中国政府的涉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以其他形式如宗教仪式、风俗习惯等缔结的婚姻,都不为我国法律所承认和保护;担任某些特定公职的人员和处在某些特殊状态中的人不能与外国人结婚。前者指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国家机密的人员;后者指正在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和正在服刑的人。

 

涉外婚姻登记时需要注意的问题

 

由于涉外婚姻会涉及到多方的法律关系,因此,在进行登记的时候就要比国内婚姻登记要提供的相关材料要多,凡中国公民与外国人,其中就包括常驻我国和临时来华的外国人、外籍华人、定居我国的外国侨民等自愿结婚、复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同时到各地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处申请婚姻登记,针对本国人与外国人还需要提交不同的材料。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自愿结婚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必须共同到中国公民一方户口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指定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本规定的有关条款;申请结婚登记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分别持有下列证件。

 

中国公民需提交本人的户籍证明;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未婚、离婚、丧偶)、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而外国人需要提交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件;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以及经本国外交部(或外交部授权机关)婚姻状况证明。

 

如果对方是外国侨民的,则需要提交其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无国籍免交);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学校、事业、企业单位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无论是国内婚姻还是涉外婚姻,经我国婚姻登记机关批准,即成为合法的夫妻关系,遵守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同时夫妻之间还应该履行忠实、相互扶助的义务,婚姻无国界已成为现实,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那一份幸福,结婚即注定彼此之间的幸福,而我国的婚姻法对于婚姻做出了最好的诠释,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帮助,共同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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