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校园安全风险需关口前移

法制网 2016-12-14 12:46:00
防范校园安全风险需关口前移

在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二小事件中,尽管学校不认为这一事件属于校园欺凌或校园暴力,但长期以来,校园欺凌以及其他校园安全问题一直是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

 

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发布的《2016年11月学校安全高危风险预警报告》中提到,“校园欺凌致负面影响”是学校安全高危风险。

 

记者注意到,在《2016年11月学校安全高危风险预警报告》中,共列出了十八项校园安全风险,包括“校园血案致死伤”“校园网络贷款致负面影响”“校园网络游戏致负面影响”“校园违法违规的商业活动”“校园火灾事故致死伤”等。

 

不只是中关村二小事件,在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主任唐钧的微信朋友圈里还有一条消息引人关注,“清远12·9学生命案:我中心事前已发高危预警,且列首位”。

 

关于清远12·9命案的有关情况,据清远市公安局清新分局微信公众号“平安清新”12月9日发布的消息,9日13时许,清远市清新区浸潭镇红星希望小学五年级学生冯某与六年级学生梁某在教室走廊发生口角,冯某突然拔出折叠小刀刺伤梁某胸部。值班老师发现情况后立即组织人员将梁某送往浸潭卫生院救治,经卫生院抢救后又迅速转往清新区人民医院,途中梁某因伤势过重身亡。

 

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发布的《2016年12月学校安全高危风险预警报告》中,对“涉学生的命案”“校园火灾致人财损失”“学生参加大型活动发生意外”“校园治安事件致人财损失”“校园‘不良网贷’等违法违规的金融或商业活动”等8项学校安全高危风险提出预警。

 

究竟是依据哪些情况发布校园安全高危风险预警呢?

 

“我们在进行‘学校安全的高危风险预警’时,一是根据社会风险的规律属性,依据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自2008年以来的案例库和大数据,识别出学校频发且高危的风险点;二是根据学校风险和社会风险的交织属性,从社会高危风险中研判出易渗透进入学校的风险项;三是根据学校风险的模仿特征和续存属性,结合近期我国学校已发生的事故分析出高概率的风险清单。”唐钧说。

 

《2016年12月学校安全高危风险预警报告》提出了多项整改建议,具体包括“依法依规、防范‘不能容忍’的风险”“教委和校方践行安全责任,主动防范风险”“属地和相关局办委等协同联动,合力消除隐患”“监护人和学生增强风险意识和自救互助技能”“借鉴本地预警报告,构建各负其责、因地制宜的学校安全风险防控系统”。

 

据唐钧介绍,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自2010年开始在北京市大兴区试点“主动防、科学管”学校安全体系建设,开创了“风险月历”的创新,即在每年年底前给校长们发放下一年度每个月的高中危风险清单,以月历的形式呈现。

 

中国人民大学危机管理研究中心发布的“2016年全国学校安全风险总体形势评估一览表”对于风险源排序如下,“学生人生伤害的风险”“学生精神损害的风险”“学生财产安全的风险”“校园环境安全的风险”“家长担忧与恐慌风险”“学校形象及公信力的风险”。

 

唐钧提到的“主动防、科学管”,其整体解决方案具体包括:事前风险评估、定期风险预警、高危风险整改、全员能力提升。

 

“试点成效表明,学校安全的月度风险预警确实有用,可以起到关口前移和风险防控的成效。”唐钧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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