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当劳得到减税大礼包,如何规避营改增带来的法律风险

林清宇 2017-03-09 09:03:00
麦当劳得到减税大礼包,如何规避营改增带来的法律风险

近年来,为了降低企业负担,改善经济发展环境,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等全部营业税纳税人,纳入试点范围,由缴纳营业税改为缴纳增值税。营改增不仅要求公司的税务和财务实践进行相应调整,对公司法务工作来说也可能带来新的挑战,营改增所涉及的有关业务合同都需要修改,公司的管理和运营模式中的相关环节也需要适当调整,否则会引起法律风险。那么,营改增可能带来的主要法律风险有哪些?我们又应如何规避营改增带来的法律风险?

 

麦当劳去年得了减税大礼包,今年哪些企业能减负

 

减税降费的成绩与未来的空间成为政协经济界别37组小组讨论时持续热议的话题。

 

这个由35名全国政协委员组成的小组,既有郭广昌、曹德旺这样的知名民营企业家,也有傅成玉、傅育宁这样曾经或现任的央企掌门人,还有清华大学经管学院院长钱颖一这样的经济学家。

 

过去一年减税降费的效果,对企业家来说是最现实的切身感受,对经济学家来说或是未来建言献策的基础。政府工作报告给出的数据是,2016年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全年降低企业税负5700多亿元,所有行业实现税负只减不增。

 

在今天讨论政府工作报告时,全国政协委员、原陕西能源集团公司党委书记梁平为这个数字点赞。他还介绍了一个他了解到的数字,由于营改增的全面推开,2016年麦当劳中国公司的减税金额达4.5亿元。

 

全国政协委员、福耀玻璃集团董事长曹德旺提出疑问,“这个数据,你是从哪里看来的?真的能降那么多,哪些抵扣实现的。”对此,张懿宸委员回答,“这个数据我了解,是准确的。”

 

张懿宸表明,“我就是麦当劳的。”张懿宸是中信资本的董事长,就在今年年初,中信集团领军收购麦当劳中国内地和香港业务正式对外公布,尽管整个交易还未完成,但张懿宸对麦当劳中国的财务状况很了解。他进一步解释说,4.5亿元的减税金额对集团年化净利润的贡献金额超过8亿元。麦当劳中国算是营改增的受惠企业。

 

张懿宸确认的这个数据显然让在场的一些委员依然不解,大家纷纷问他,究竟哪些进项进行了抵扣。张懿宸说,全面营改增后,企业税负升降的关键在于抵扣是否充分。而麦当劳中国在这方面有非常明显的优势,该公司从田间地头采购的产品到最终的销售环节,都有一个全链条的核算体系,能非常清楚地提交抵扣依据,由此就轻松减税。

 

全国政协委员、中石化集团原董事长傅成玉说,确实有一些企业还没享受到减税的红利。不是政府不给这些企业抵扣,而是这些企业财务基础工作薄弱,拿不出可抵扣的进项依据。

 

过去很多企业只顾大干快上,不顾财务的基础工作,导致拿不出抵扣的依据,搭不上减税的快车。现在回过头来,企业要认真对待,所有的进项都要有真正的发票,根据制度的变化相应改进和加强企业内部管理,才可能更好地去享受政策红利。

 

民盟中央委员会此次还向大会提交了《关于完善“营改增”后服务业配套细则的提案》,其中就写到,“营改增”后,部分企业在实际经营中遇到利息支出、人工支出等无法抵扣的成本。

 

在为去年减税礼包点赞的同时,企业家们自然也关注今年的减税红利。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7年要再减少企业税负3500亿元左右、涉企收费约2000亿元。政府工作报告甚至还强调,“一定要让市场主体有切身感受”。

 

来自企业的委员们还在反复琢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到的一句话,“通过深化改革、完善政策,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有的委员认为,这些新表述蕴含的意义是,今年中央政府不仅给出了减税的礼包,在清理不合理收费上也是要下功夫的,要实实在在降低中国企业的运营成本。(中国青年报)

 

营改增运行过程中企业的法律风险

 

营改增是把双刃剑,一方面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重复课税、促进社会分工,另一方面也为企业的采购制度和供应商管理带来了挑战。由上可知,部分企业获得营改增带来的税收福利,但仍然存在相当一部分企业在营改增问题上遇到了困境,营改增会给企业带来哪些法律风险?

 

一、相关合同条款未及时修订的风险

 

如果现行有效合同的标的在营改增之前是缴纳营业税的,那么合同中的有关条款在营改增之后就必须及时修订,否则有可能使合同出现履约不能的情况,造成公司或者合同对方违约。

 

第一、营业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这一根本变化很可能会影响企业的定价机制,企业的法务人员应及时调整合同的有关价格条款,同时,增值税的应纳税额等于销项税额减进项税额,如果原合同中双方有约定价款是否含税的话,那么营改增以后最好在合同中注明增值税的含税价格是指“销项税额”而非“应纳税额”。

 

第二、营改增后,在先开具发票的情况下,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此时无论收入是否实际到账都要缴纳增值税,企业若没有注意到此类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的调整,则可能带来商业或涉税风险。  

 

第三、一份合同,按照原合同规定,服务提供方仅需开具营业税发票,但营改增之后服务提供方需要缴纳增值税,开具增值税发票。此时,服务购买方希望服务提供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便抵扣进项税额。

 

二、“三流”不一致的风险

 

在实务中,三流不一致可能被解读为经济利益往来具有“账外暗中”的嫌疑,易引发商业贿赂风险。

 

第一、除娱乐业部分税率项目外,增值税税率普遍高于营业税税率。而营改增的重要目的之一是降低企业税负,即在于通过抵扣进项税额的方式在整体上减轻企业税负。因此,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抵扣凭证十分重要。

 

第二、抵扣的前提条件。根据《关于加强增值税征收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5]192号),将资金流、票流和物流相互统一,即所谓“三流一致”作为申报抵扣的前提,否则不予抵扣。

 

三、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风险

 

与对包括营业税发票在内的其他发票相比,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制度更加严格,违法后果也更加严重。

 

第一、《刑法》中涉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罪名就多达五项,涵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伪造或者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多种犯罪行为。

 

第二、除刑事责任外,企业还可能面临基于《税收征收管理法》的行政处罚和因善意接受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不能抵扣带来的税款损失。

 

四、供应商管理风险

 

如果供应商为一般纳税人,那么对其能否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进行确认。如果供应商是小规模纳税人,但其产品或服务价格较低足以弥补由于进项税额不能抵扣所带来的损失,那么同等条件下也可考虑。在对供应商的尽职调查中,除常规调查项目外,还应对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质,及时、准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以及增值税专用发票相关的违法违规记录等进行调查。

 

如何规避营改增的法律风险

 

营改增为企业带来机遇,也带来挑战。鉴于上述的潜在法律风险,企业应尽快熟悉营改增的各项规定和流程,并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一、应对相关合同条款未及时修订的风险

首先,梳理存量合同,按照营改增政策进行相应的调整。对合同模板进行合法性审阅和合规性修订,结合产品定价和供应商信息综合调整相关合同条款。此外,企业最好修改合同或签订补充协议,尽量将付款条款明确为类似“付款日凭结算单按实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表述,以避免在实际收取款项之前开具增值税发票,导致纳税义务提前发生,影响企业现金流。

 

二、应对“三流”不一致的风险

 

在商业社会代收转付频繁出现的情况下,判断资金流时,是以直接支付还是价款最终承担作为标准,各地税务机关存在不同理解。企业应该尽可能通过完善合同等方式最大程度降低风险。

 

三、应对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风险

 

熟悉增值税管理的各项流程制度,掌握增值税发票领用存及抵扣要求,规范使用发票,确保增值税合规。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内控合规工作中,应注意将增值税发票的申领、保管、开具、获取、抵扣、缴销、认证等环节纳入规范管理,严格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和认证所需的企业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对相关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并在员工手册中或内部纪律中明确责任、义务和违纪后果。

 

四、应对供应商管理风险

 

首先,制定有效内控手段,通过尽职调查等手段调研供应商信息,对供应商资质进行严格审核,降低经营风险。此外,为确保顺利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应在与供应商签订协议前对其进行更为严格、全面的筛选和尽职调查。

 

综上所述,营改增是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决定,对我国的财政和税收有着深远的影响,这就要求我国政府部门、财务部门、各家企业对其高度重视。同时,税率的不同对各个行业的影响也不同,因此就要求各企业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科学全面的分析“营改增”的影响,并采取合理的对策对“营改增”进行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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