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法院的前世今生

法制网 2017-06-28 17:10:00
互联网法院的前世今生

6月26日,中央深改组通过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方案的消息传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法院副院长陈辽敏由衷地欣喜,“这是许许多多探索者、创新者努力的结果!”

 

互联网法院将以杭州铁路法院为基础,集中管辖杭州地区5类涉网案件,而其前身是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

 

浙江是全国互联网、电子商务发达地区,省会城市杭州,素有“电子商务之都”之称,被国务院确定为“中国杭州跨境电子商务综合实验区”和“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

 

网上法庭是浙江高院搭建在“审务云”平台的司法服务新应用。浙江在全国率先开展电子商务“网上纠纷网上审理”,成效如何?

 

《法制日报》记者从浙江高院获悉,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自2015年8月正式上线以来,收案量持续攀升,截至今年6月中旬,共受理各类案件申请22787件,开庭平均用时0.5小时,案件调撤率高,为当事人节省开支上百万元,有效避免当事人全国奔波应诉,实现了从立案、送达、证据交换、庭审、调解到判决全流程在线解决。

 

纠纷激增催生网上法庭

 

从数字化法庭、网络司法拍卖、阳光司法指数、庭审记录改革到电子商务网上法庭,浙江法院的司法创新,无不与网络技术有关。

 

随着电子商务的高速发展,涉电商纠纷呈井喷式增长趋势,杭州法院受理电子商务案件从2013年的600件提高到2016年的超1万件。

 

记者了解到,大量新类型消费方式纠纷案件集中发生在阿里巴巴集团所属的淘宝、天猫、支付宝等网络交易服务平台。

 

据统计,每年阿里巴巴集团因电子商务产生的消费者与电商的纠纷数量多达数百万件,纠纷的主要类型是产品质量、描述不符、退换商品等,绝大多数是小额纠纷,但大额纠纷也逐渐涌现。

 

“以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等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发展迅猛,对司法工作产生深刻影响。”浙江高院审判管理处处长姚海涛介绍说,为适应互联网时代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期待,浙江高院分别与阿里巴巴、腾讯等互联网企业达成科技战略合作,借助云计算、大数据和用户方面的资源优势,大力推进“互联网+审判”改革,努力把互联网技术深度融合于浙江审判执行工作。

 

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就是顺应这一改革的成果。

 

2015年4月,浙江高院确定杭州市余杭区法院、西湖区法院、滨江区法院和杭州中院作为电子商务网上法庭首批试点,分别审理网上交易纠纷、网上支付纠纷、网上著作权纠纷及其上诉案件。

 

试点法院以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交易数据为依托,充分运用电子商务的在线证据,发挥网上调解、裁判的便捷优势,突破时间、空间、地域限制,实现“网上纠纷网上解,网上纠纷不下地”。

 

全流程互联网在线诉讼

 

打官司不用再跑法院,只需打开电脑,就可以在线参加庭审,实现从立案、送达、证据交换、庭审、调解到判决、执行每一个环节全流程在线解决。

 

2015年5月28日,余杭区人民法院23号法庭,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第一案正式开庭。

 

一位买家在天猫网上买了38罐营养品,但他认为这些营养品超范围、违规使用营养强化剂,要求深圳的一名商家退一赔十。

 

开庭时,原被告双方都在各自电脑前举证、陈述理由,而证据包括购物时的旺旺聊天记录、产品单号等信息,则在开庭前由双方通过网络同步到了法院,法官也在电脑前审阅。

 

余杭法院民四庭庭长成文娟告诉记者,“我们专门改造场地及设备,将第23法庭打造成为网上法庭审判庭,配备高清电视机、摄像头、电脑等,为网上法庭的顺利开展提供硬件支持与保障。”

 

滨江法院是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网上法庭试点法院。2015年8月17日,北京某艺术有限公司诉杭州某传媒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案开庭,成为该院全部诉讼流程均在网上完成的第一案。

 

8月14日,原告通过网上法庭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及授权委托书,相关信息云端读取、一键引入,一份诉状只需5分钟即能在线提交。

 

当天,网上法庭立案法官线上审核起诉材料并完成立案工作,向原告发送立案通知及缴纳案件受理费通知,并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被告应诉。

 

被告收到法院通知后,登陆网上法庭注册账户并对案件送达进行确认。

 

开庭时,原告与被告分别在北京和杭州,通过网络登录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参加庭审,该案适用简易程序,由民三庭庭长叶伟独任审理,一名书记员负责系统操作,庭审实况由网上法庭系统自动进行录音录像并保存,无需双方当事人核对庭审笔录。

 

在杭州中院院长斯金锦看来,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突破了传统审判参与模式,探索全流程互联网在线诉讼,实现了从“面对面”庭审向“互联网连线”庭审、全部诉讼流程从“线下”到“线上”、诉讼证据从当事人自行收集向“电商平台一键式引入”的三方面转变,为互联网法院的设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全天候零支出减轻诉累

 

由于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在成为试点前,西湖法院就开始关于网上工作室、网络调解等方面的探索。

 

陈辽敏认为,网上法庭的出现,不仅方便了消费者及其他电子商务参与者依法维权,还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的优势,开发诉讼结果预测功能,引导当事人正确评估案件走向,使得结果可预期,公平看得见。

 

西湖法院通过网上法庭审理了一起小额借款合同纠纷,重庆阿里小贷公司将黑龙江人王某诉至西湖法院要求归还“花呗”消费欠款,双方申请网上开庭。

 

开庭时,原告代理人在律师事务所、被告在家,法官对该案进行了开庭,经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当事人也不需要再来法院,只要等着法院邮寄调解书。

 

对于这样的开庭形式,不仅被告王某叫好,“一共就欠了六千不到的钱,能网上调解,就不需要千里迢迢赶到杭州,花钱还花时间。”

 

就连在杭州的原告方代理人也称赞,“在杭州,开庭总要早早出门,因为堵在路上赶不及开庭也发生过,就算赶到法院,也常碰上‘车位已满’,但有了网上法庭后,只要在指定时间打开电脑就可以了!”

 

借助网上法庭审理案件的法官同样认为,“网上法庭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对于法官来说可以利用碎片化的时间进行网上操作,审理形式比较灵活方便。”

 

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运行以来,功能不断迭代,用户体验不断提升,使全国各地的消费者可以零在途时间、零差旅费用支出,随时针对遍布全国各地的卖家提起诉讼,显著降低了诉讼维权成本。

 

这种“零支出”和“24小时全天候”的体验贯穿于网上法庭诉讼始终。2016年春节期间,共有99名当事人通过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发起诉讼。

 

陈辽敏说,网上法庭不仅突破了诉讼信息的传递时间和空间障碍,极大地提高审判效率,同时使诉讼全程及时连续记录留痕,结构化的模块设计使案件基本信息等可自动生成裁判文书,免于手工录入之繁杂,极大方便法官办案。

 

案源失衡呼唤网络法院

 

记者调查了解到,从目前网上法庭的试点来看,存在案源严重失衡的问题,某类案件集中涌向某个法院,造成不堪重负,比如淘宝、天猫住所地在余杭区,案件就集中涌入了余杭法院。

 

余杭法院和杭州铁路运输法院一样,都是最高院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互联网司法研究中心杭州基地,最近还审理了全国首例刷单炒信入刑案。

 

“我们呼吁研究设立更加符合‘互联网+’趋势的法院组织架构。”余杭法院院长罗鑫建议,单设网上法院和上诉法院,短期来看增加法院编制,但是从长远来看可以有效应对互联网时代带来的各种新挑战,使审判力量更为专业,从而也可以避免某一省份或地区突然增加了一个大型的电子商务企业而带来地方法院案件骤增的压力。

 

案源失衡问题在滨江法院也有所显现,网上法庭工作由民三庭具体负责,但随着网上法庭新案件不断涌入,案多人少的矛盾日益突出,从目前发展趋势看,未来一两年就可能使现有的民三庭不堪重负。

 

滨江法院院长池海江认为,网上法院的建立和发展必然成为历史趋势。涉网络案件、要素式案件、小额诉讼类案件都是较为适合在网上审理的案件类型,这些案件类型涉及不同案由,涵括了民事、商事和知识产权纠纷,从长远来看,由不同法院不同庭室匀出审判力量来审理线上案件并不现实。

 

池海江也建议,基于线上线下案件的差异,可探索设立专门的网上法院,这既可以使审判力量更为集中和专业,同时也可以集中有限资源提升网上法院的软硬件设备,还可以解决案源失衡问题。

 

基于试点法院的实践基础和完善建议,杭州互联网法院呼之欲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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