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多名幼儿遭扎针喂药 虐童老师将受到何等处罚

来源:好律师 2017-11-24 10:00:00
北京多名幼儿遭扎针喂药 虐童老师将受到何等处罚

“携程亲子园虐童事件”尚未在公众视野中淡去,一家幼儿园又被曝出虐童。事发地为北京市朝阳区管庄红黄蓝幼儿园(新天地分园),有家长反映该园存在给幼儿打针、喂药片、猥亵等虐童行为,目前相关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只是不知这些虐童教师最终会受到何等处罚。

北京红黄蓝幼儿园被指虐童 区教委成立工作组驻园调查

多名幼儿家长反映北京朝阳区管庄红黄蓝幼儿园(新天地分园)老师对学生扎针、喂药片,且身上有针眼。对此,朝阳区教育委员会工作人员11月23日告诉澎湃新闻,目前,已成立工作组进驻幼儿园调查。

据多名红黄蓝(新天地分园)家长反映,孩子腿部、屁股、腋下出现针眼。

网络流传的截图显示,有疑似红黄蓝幼儿园的家长反映称,该园存在给幼儿打针、喂药片、猥亵等虐童行为,而且有照片显示,幼儿身上有疑似被针扎过的针眼。

红黄蓝幼儿园一位家长告诉澎湃新闻,他的孩子今年9月进入该幼儿园读书,1个月前反映被老师“欺负”,便休息了20多天,随后,有家长反映3个孩子被要求脱光罚站,父母在孩子身上发现针眼,大家才重视起来。另一名家长表示,发现孩子身上有针眼后,几个家长选择报案,后面陆续有孩子反映被老师喂药片、打针等情况。

对于上述家长反映的情况,红黄蓝幼儿园江姓园长向澎湃新闻表示,她正在接待家长处理相关事宜,此事可向区教委了解。

朝阳区教育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已收到家长反映相关情况,教委对此非常重视,已成立工作组进驻幼儿园调查。目前还在调查处理中,有结果会及时对外通报。(澎湃新闻)

虐童老师将受到何等处罚

幼儿园虐童事件频发,这些令人触目惊心的虐童事件让人又气愤又心痛,对于几岁的孩子来说,老师的行为举止对他的影响非常巨大,体罚会对孩子的心灵造成不可估量的创伤,接连曝光多起虐童事件值得反思,也让我们情不自禁的问一句这些虐童老师将受到怎样的法律制裁?

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六十三条规定:“学校、幼儿园、托儿所教职员工对未成年人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给予处分。

而且幼儿园教师的教学行为,首先受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规定: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造成学生身心伤害的;教师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相应处分。办法规定的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者行政职务、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另外,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条明确规定,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九)》在有关“虐童罪”问题上,首次突破家庭成员,将幼儿园、学校老师、保姆等负有监护未成年人职责的人和单位列为虐待罪犯罪主体范围。“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虐待被监护、看护的人,情节恶劣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若是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事实上,现行教育法、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对于虐童行为都有禁止性规定。如教育法规定,“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人格,不得歧视学生,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不得侵犯学生合法权益。”有上述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在认定是否有虐童行为时我们要清楚虐待的行为有哪些,所谓虐待,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或精神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

虐待行为可分为两类:一是肉体摧残,如殴打、冻饿、禁闭、捆绑、有病不给治疗、强迫过度劳动等;二是精神上折磨,如侮辱、咒骂、讽刺、凌辱人格、限制自由等。构成本罪的摧残、折磨必须具有经常性、一贯性的特点,如果偶而为之,不构成犯罪。本罪的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必须是与被害人共同生活的同一家庭成员或是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责的人。在认定本罪时,必须考察虐待行为是否具备“情节恶劣”这一条件,主要指虐待手段凶狠残忍;虐待动机卑鄙;长时间延续虐待;虐待多人,激起公愤的,等等。

由此,我们不难看出这些虐童老师所受的处罚要根据其情节轻重程度和负面影响大小,一般有行政处分、治安处罚或被追究刑事责任。敬告各位有孩子的家长在挑选幼儿园时擦亮双眼,尽量避开不合格的教育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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