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梅控制权花落浦东科投,实际控制人该如何认定

来源:慧明 2016-11-14 09:21:00
*ST新梅控制权花落浦东科投,实际控制人该如何认定

剧情跌宕起伏的宝万之争,持续成为热议的话题。而目前A股上市公司中不只万科一家在上演股权争夺战,据记者统计,至少还有4家公司跟万科一样正陷入这 样的境地,而其中最久的便是*ST新梅,其股权之争持续了2年多,而近日,*ST新梅控制权争夺终于有结果了,上海本地的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获得控制权,成为*ST新梅的实际控制人。

 

*ST新梅控制权争夺柳暗花明,浦东科投表示将踏实做事

 

上海本地国有投资公司浦东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简称“浦东科投”)作为*ST新梅的实际控制人,似乎成为各方满意的结果。在浦东科投的运作下,暂停上市的*ST新梅即将召开201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其中,最重要的一项议案就是审议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此次开南账户组未推荐董事、监事人选。”知情人士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浦东科投一年内获得三家上海本地上市公司控制权,且掌握不少海外高科技项目,后续对*ST新梅的运作值得期待。

 

股东停战

 

对于浦东科投是否是炒作壳资源,如何定位*ST新梅等问题,公司相关负责人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浦东科投希望踏踏实实做点事情。”

 

浦东科投成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后,对*ST新梅控制权争夺三年之久的兴盛实业和开南账户组握手言和。目前双方的诉讼全部撤诉。

 

根据*ST新梅公告,新达浦宏的实际控制人是浦东科投。而浦东科投具备国资背景,且手握多家高科技企业控制权。

 

知情人士透露,上海开南及其一致行动人曾试图以18元/股的价格收购兴盛实业所持有的*ST新梅股份。但兴盛实业没有同意。此次兴盛实业以14.5元/股的价格向上海新达浦宏投资合伙企业(简称“新达浦宏”)转让其持有的全部*ST新梅11.19%股份,应该是作出了较大让步。

 

上海开南CEO曾德雄对中国证券报记者表示。对于新一届董事会,开南账户组未推荐董事、监事人选。这表明开南账户组作为财务投资者,充分信任浦东科投。而上海开南以13.5元/股的价格向新达浦宏转让其持有的*ST新梅7.07%股份,但时间和资金成本较高。据了解,从2013年7月份开始,开南账户组悄然建仓*ST新梅,平均买入价格约7.5元/股左右。

 

国资出手

 

*ST新梅发布的公告显示,新达浦宏成立于今年9月,认缴出资总额20.2亿元,上海新达浦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GP,LP包括新疆浦佑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嘉虞汇黔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上海新达浦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由浦东科投、陈孟钊与上海东源添霖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共同设立。

 

工商登记资料显示,浦东科投注册资本为30亿元,具有上海国资背景,2014年完成混合所有制改革,通过引进管理层持股,由一家纯国有独资企业转变为一家混合所有制企业。目前股东为上海宏天元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上实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和上海浦东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各持有浦东科投40%、35%和25%股权。其中,上实资产的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国资委,浦东投控的实际控制人为上海市浦东新区国资委,宏天元的实际控制人为浦东科投管理层。

 

知情人士介绍,引入管理层持股是近年来股权投资机构的普遍做法。这有助于调动管理层的积极性,并对所投资项目更加负责。

 

值得注意的是,在*ST新梅新一届董事会人选提名中,浦东科投法人代表朱旭东排在第一位,其主导参与了收购三家纳斯达克芯片设计企业展讯通信、锐迪科和澜起科技。

 

浦东科投于2013年9月对锐迪科发出每股15.5美元的收购要约。但紫光集团最终以每股18.5美元、总计约9.1亿美元与锐迪科签下兼并协议。今年3月,浦东科投对澜起科技发出每股21.5美元、总计约6亿美元的收购要约,并获得国家发改委的“小路条”(开展实质性工作之前的项目信息报告确认函)。

 

对于浦东科投究竟怎样腾挪其掌控的资源,知情人士指出,浦东科投控制的万业企业、上工申贝并不具备“壳”的特征。“万业企业市值100多亿元,净利润有2亿多元;上工申贝市值近100亿元,净利1亿多元。”该人士称,“只有新梅是很干净的‘壳’。新梅的市值只有30多亿元,且负债较低,员工人数很少。”

 

据投行人士介绍,资金方寻找的“壳资源”通常为控股股东持股比例高、净资产在15亿元以下、市值在50亿元以下、过去三年没有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等。

 

扫清障碍

 

10月31日,*ST新梅发布公告称,全资子公司喀什中盛创投有限公司与辅仁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辅仁药业”)、辅仁控股有限公司签订了有关河南省宋河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回购协议。截至目前,公司已如约收到回购款项。

 

*ST新梅今年5月公告,用于履约担保的辅仁集团6.227%股权已在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完成质押手续;公司近日收到辅仁集团支付的首期回购价款4000万元。

 

这意味着*ST新梅今年的投资收益将显著增加。

 

据了解,*ST新梅旗下全资子公司喀什中盛创投与辅仁药业于2012年11月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以1.35亿元的价格受让辅仁药业持有的宋河酒业8772921股股份。如果宋河酒业自标的股份转让完成之日起三年内未能完成公开发行上市,喀什中盛有权要求辅仁药业向其回购全部或部分标的股份,回购价格为转让价格及每年12%的固定利息(单利)。这项投资预计增加ST新梅投资收益4860万元。(中证网)

 

实际控制人该如何认定

 

浦东科投通过股权之争,夺得*ST新梅的控制权,从而成为*ST新梅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尽管实际控制人已是耳熟能详,对于其概念及认定,我国法律有严格的标准,并作出了相关的法律规定。

 

什么是实际控制人

 

一、《公司法》对实际控制人的界定

 

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控股股东是与实际控制人不同的概念。根据《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因此,基于《公司法》条文,控股股东与实际控制人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控股股东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而实际控制人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

 

二、证监会扩大了实际控制人的内涵

 

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证监法律字[2007]15号,以下简称《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1号》),证监会将公司控制权界定为“是能够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权力,其渊源是对公司的直接或者间接的股权投资关系”。根据上述规定,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均可被界定为实际控制人。在实践中,证监会有将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界定为同一人的案例。

 

沪深交易所对实际控制人的界定存在不一致。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仍与《公司法》保持一致,将实际控制人界定为不是公司股东的人。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则将实际控制人界定为“指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支配、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综上,实务中,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或者其直接持有的股份达不到控股股东要求的比例,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信息披露的要求

 

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号——招股说明书(2006年修订)》的要求,实际控制人应披露到最终的国有控股主体或自然人为止。

 

实际控制人认定的标准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控制权”的解释如下:第八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

 

一、投资者为上市公司持股50%以上的控股股东;

 

二、投资者可以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超过30%;

 

三、投资者通过实际支配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能够决定公司董事会半数以上成员选任;

 

四、投资者依其可实际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足以对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

 

另外,根据证监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的理解和适用——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2007]第1号》,公司控制权是能够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权力,其渊源是对公司的直接或者间接的股权投资关系。同时该使用意见也给出了公司控制权认定的思路:认定公司控制权的归属,既需要审查相应的股权投资关系,也需要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综合对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的实质影响、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所起的作用等因素进行分析判断。

 

根据以上两个法规对公司控制权的解释,拥有公司控制权的人是指通过直接持有公司的股份或者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或者同时通过上述两种方式,足以对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或者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在实务中判断是否拥有公司的控制权,除投资者对公司间接的股权投资关系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综合以下因素进行分析判断,其对股东大会的影响情况;其对董事会的影响情况;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及任免情况;公司股东持股及其变动情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情况;发行审核部门认定的其他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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