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起底黑中介6大骗财手段 房屋租赁那些不得不说的事儿

来源:好律师 2018-01-08 10:10:00
检察官起底黑中介6大骗财手段 房屋租赁那些不得不说的事儿

大家既可以自己找房子来租,也可以通过中介租房子,通过中介可以快速的找到房源,但是也会遇到欺诈的情形出现。最近北京的一检察官就向大家揭露了黑中介的骗财手段,为了防范于未然我们这些需要租房的人民不得不了解有关于房屋租赁的事儿!

检察官起底黑中介6大骗财手段:想方设法逼走租客扣押金

“个人直租,绝无中介费”“主卧直租,租金2000元,无其他费用”……在网上浏览租房信息的网友可能都被这些宣传语吸引过,但这些宣传背后往往可能隐藏着一个黑中介,给你的租房之路带来无尽的麻烦。

近期,北京市朝阳区检察院先后办理了多起黑中介人员涉嫌强迫交易的案件,涉案资金达数十万元,这些黑中介强迫他人交纳中介费,或者以各种方式强行收取他人各种费用,情节严重,已涉嫌强迫交易罪。

为维护房屋租赁双方的合法权利,避免在租房过程中产生纠纷,检察官给出了三点建议:第一,正规的房屋中介公司服务规范、收费合理,且均在住建委、工商行政部门登记备案。房东与租客应委托正规的房屋中介进行房屋租赁活动,并可以通过向有关监管机构举报的方式,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第二,在租房的过程中,租赁双方都要树立证据意识,要求中介机构把所做承诺落实在租房合同中。在支付租金、中介费、押金等费用时,租客要留存转账记录、付款记录等相关凭证,并要求中介出具收据,注明所收费用的明细、收款目的等细节。第三,如遇到黑中介滋扰,租客要用合理、合法的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方面可以通过拍摄视频、录音等留下现场证据,另一方面要及时报警,寻求警方帮助。此外,检察官向记者介绍了黑中介的6大骗财手段,其中包括:事先承诺不收中介费,签订合同后强索中介费;违规打隔断出租房屋,后利用政策“洗房”;带租客看房后,租客在别处租房的,索要“跳单费”;签订合同后,以各种理由向租客索要费用,逼迫租客搬走;以房东要收回房屋为由要求租客搬离,不退租金及押金;租房期满退房时,找理由不退押金。(摘自检察日报)

房屋租赁那些不得不说的事儿

在高昂的房价面前我们不得不退而求其次的选择租房,租房虽不如买房一般困难,但也并非想象般简单,承租人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要交押金,房子到期后还要担心押金的退还问题。

不管是通过中介租房还是通过房东租房,都难免会签订一份书面的租赁合同,此时作为租客的我们有必要了解下租赁合同的内容,以防租赁事宜未约定明确。合同的主要内容为:

1、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

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简要列举住房内出租人为承租人准备的家具、家用电器、厨房设备和卫生间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

主要说明以下两点: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由于承租人不希望频繁搬家,而出租人也不希望在短时间内又要寻找新的房客,双方都需要有一段比较稳定的时间,所以需要在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

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

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如果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住房或设施损坏,承租人应及时通知出租人请物业管理公司予以维修。但如果是因为承租人使用不当而造成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或赔偿。出租人无力对住房进行修缮的,承租人可与其共同出资维修,承租人负担的维修费用可以抵偿应交的租金或由出租人分期偿还。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

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而是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

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9、租赁合同的变更和终止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

10、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租房押金的退还情形

租房者合同期满要求退租时,房主或中介可能会以房屋设施损坏或者其他借口作为条件来克扣租房者押金,进而给租房者造成损失,所以租房者可以提前了解一些押金退还情形,谨防被克扣押金。

1、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押金必须退还

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或中介应于租赁关系消除时退还押金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房东应于租赁关系消除且租客迁空、点清并付清所有应付费用后的当天将租房押金全额无息退还租客。租房期间有财产损失可以相应扣除押金,押金在扣除财物损失后应该退还。在没有明确约定押金性质的情况下,押金的作用是为房屋及屋内财产设定的一个担保,租赁期间如造成出租人房屋及室内设施的财产损失则从押金里扣除。

3、如果没有造成合同约定的损失应于合同解除时退还

如没有造成该损失则合同期满或者解除合同时应予退还。租房押金不退的问题可以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起诉。如果租赁合同没有明确押金的性质或规则,则押金作为租赁预付款处理,无论如何都要返还的。

家是避风的港湾,虽然很多人无力购买一个属于自己的家,但却可以租住一套房属于他人的房子。为避免产生租房纠纷,在租房之初就应在租房合同和押金合同中与房东约定各项细节;如果产生租房纠纷也切勿慌张,及时收集证据以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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