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交付时间超期4年 开发商延期交房应如何索赔

来源:好律师 2018-01-15 10:20:00
住宅交付时间超期4年 开发商延期交房应如何索赔

现在很多购房者看中期房的价格相对较低,纷纷选择购买期房,但是购买期房最担心的问题就是开发商因为各种原因延期交房,此时购房者需要清楚自己是要退房还是继续等,如果继续等的话在最终交房之后可携带相关证据向开发商索赔。

住宅交付时间超期4年 业主自救烂尾楼遭施工方堵门

看着新建成的住宅楼大门被建筑垃圾堵住,位于城东太元路的汇林华城东区8、9两栋楼的业主们心中五味杂陈。

维权数年后,在业主自救等多方协调下住宅楼终于建成,但却因为开发商和工程土方挖运者的经济纠纷,对方要账无果堵了单元门。“神仙打架”,业主遭殃,无法进入自家装修。

住宅交房时间拖了4年

汇林华城小区东区,也叫B区,位于西安市太元路和太和路交汇处东北角,该项目系陕西江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发生此次事件的是该区8号楼和9号楼。

老胡是8号楼的业主,说起这两栋房子,老胡的话语中充满着辛酸和愤慨。“我们差不多是在2011年1月前后签协议买的房子。”老胡说,按照协议上的规定,交房时间是2013年6月30日,但时间到了,房子没有竣工。“据说是我们的房款被开发商挪作他用了,具体啥原因不了解。”老胡说,交房时间一拖再拖,到了2015年,施工干脆停止了。

“房子要烂尾了么?”一直在维权的业主们更加慌了神,市政府、区政府、街道办等部门,大家不知道跑了多少遍。经过不懈的维权,在大明宫街道办协调下,部分业主采取了补交房款自救,承建商也做了大量工作,8号楼和9号楼于2017年3月开始复工,2017年9月,房子基本接近竣工。

建筑垃圾又堵了单元门

然而,就在业主们认为马上能入住新房时,事情却发生了变故。

“2017年9月10日,项目土方施工方拉来了一些建筑垃圾,把8号楼和9号楼的单元门给堵上了。”9号楼的业主刘女士说。经了解才知道,原来是开发商欠了土方施工方的工程款,双方协商未果,土方施工者采取了堵门措施。业主们多次维权,包括拨打110报警,但都没有解决问题。“警方说这是经济纠纷,不受理。”

昨日上午,华商报记者在业主们的引领下,来到该小区8号楼和9号楼门前。远远望去,两栋楼已基本完工,门窗均已安装到位,而堆在楼门口的建筑垃圾则将单元门堵得严严实实。

“现在就有个别设施还没完工,基本都竣工了。”老胡说,但楼门口堵着的垃圾堵了他们收房装修的路,也堵住了他们入住新房的喜悦。

开发商延期交房应如何索赔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开发商应该按照约定的期限交房,否则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然而实践中有些开发商却视法律为无物,依旧延期交房。开发商不把法律放在眼中,那法律对违法的开发商也绝不会手软,在购房活动中若开发商违约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合同法》等法律规定合同当事人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请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停止违约行为、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执行定金罚则及其他补救措施。商品房买卖合同示范文本第九条对开发商延期交房的违约责任按延期时间分两种情况处理:

1、延期超过合理期限,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合同或继续履行合同,并可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实践中,买受人要求出卖人继续履行并支付延期违约金的较多。

2、逾期不超过一定期限(如60日或90日等),自合同规定的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开发商按日向买受人支付已付房款的万分之 (一般约定万分之二或三)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根据有约定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按照法定处理的原则,如果买卖双方对逾期交房的处理方式(包括违约金和损失赔偿额等)没有明确约定,则应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即: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可以参照以下标准确定:逾期付款的,按照未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一般情况下,对损失赔偿额的确定是需要在诉讼过程中,通过法院委托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对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进行评定来确定的。

作为弱势的购房者,在签订购房合同时,一定要与开发商约定好房屋交付的期限,并约定好相应的违约金,以便于在开发商延期交房时能向其索要违约金。实践中购房者若想仅依靠自己的力量去追究开发商的法律责任,一般是比较困难的,必要的时候不妨借助法律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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