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签购房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来源:法律爱好者 2018-08-22 19:37:11
在签购房合同时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大家在选好房后就应该签订购房合同了,这也是在买房的过程中最重要的一步,购房合同关系着购房者自身的权益和购房保障,因此在签购房合同时,一定要注意以下这些事项。

1.确定主合同是否有效  

首先,在签订定金合同时一定要注意审核房屋的买卖合同,也就是审查主合同是否为有效的,因为,定金合同是担保合同的一种,依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就无效,因此,在签订定金合同时,必须要确定主合同是否有效。另外,定金合同的主体还要与房屋买卖合同的主体一致,还可以通过检查身份证等相关信息来确定出售方的身份信息是否正确。  

2.认准合同主体

在签订合同之前,一定要详细的阅读合同内容,如果在阅读的过程中,有不理解或者理解不一致的条款与专业用词,可以向当地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进行咨询,毕竟买房是件大事,细心、谨慎一点总是好的。还有,有的时候,在商品房销售的过程中,很多开发商经常会委托中介公司帮忙代理楼盘,在签约合同的时候,合同的签约主体可能就不是开发商,而是中介,所以,在签订购房合同的时候,一定要辨认清楚合同的主体,保护好自己的正当权益。     

3.基本信息要齐全

款项性质要写清,基本的“五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要齐全,另外在定金合同中,还要注意房子的地理位置、交易价格、是否含装修、车位、车位价格等基本信息是否有标注清楚,也就是房屋的基本信息一定要全面;再有,在款项的性质方面也一定要多注意,像是“定金”和“订金”、“诚意金”、“认购金”这些词虽然有时候只有一字之差,但是意思却又很大不同,所以,在签订定金合同的时候,一定要仔细检查合同中的字样,以避免发生合同纠纷,就很有可能因为无法判定款项的性质而被认为无效。  

4.相关证明文件是否有效  

如果是买期房(在建、未完成建设、不能交付使用的房屋)要查看开发商是否有预售许可证,并要确认自己所购的房子是否在预售范围内;买现房则要查看开发商是否具有该房屋的大产证(预售许可证之后取得,即由期房变现房了)和《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并且还要核对一下特们的营业执照和开发资质证书,还要注意这些证照文件的单位名称是否一致。  

5.不交不合理收费

现在商品房买卖中,购房人应该缴纳契税、印花税等。但是公证费、律师费等都不是购房人必须缴纳的费用,如果开发商要求收取,是属乱收费的,客户有权利不交

6.明确约定条件和时间限制

一般情况下,交易双方的约定都是要落实到书面上的,因此双方应该在合同中明确一个具体的交付时间,此外,买期房也要约定条件和时间限制。所谓的交房是有两个意思的:一个是房屋使用权即实物交付;另一个是房屋所有权转移即产权过户。应当在预售合同中对实物交付和产权过户都标注清楚,不能交付没有取得《新建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的房屋费用。

7.慎重签定补充协议

现在开发商一般预先拟定好购房合同补充协议,让购房人签字。而这些补充协议绝大部分是霸王条款,对顾客非常不利。所以,购房人一定要非常慎重,千万不要轻易的在补充协议上签字。最好的做法应该是与对方就补充协议协商一致以完善补充协议,或者干脆不签补充协议。

    在签购房合同时应该注意的事项大概就先总结这些吧,希望可以帮到大家,购房中若是出现纠纷,可以联系我们好律师网在线律师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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