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来源:法律爱好者 2018-10-15 18:01:57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相对应的是很早以前的无限责任公司,但现在这样的公司在中国还没有,据我所知外国也不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简称就叫有限公司。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没有实质的区别。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我国的“公司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1.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样。

  2.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这类公司,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样。

  无论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他们最大的特点就是股东对公司承担的责任是有限的,并以其出资额为限。也就是说,当公司资产不足以偿还其所欠债务时,股东无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即不需股东替公司还债。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详解:

  一、设立条件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

  股东符合法定人数为2-50人;

  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根据行业不同而定);

  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有公司名称,有限责任公司必须在公司名称中标明“有限责任公司”字样,并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条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5人以上的发起人,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

  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二、出资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

  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品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科技开发、咨询、服务型公司人民币10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额:

  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

  三、出资方式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方式:

  股东应当按照其在发起人协议和公司章程中认购的出资数额足额缴付出资。股东如不按期缴付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已出资的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出资方式:

  发起设立时,公司章程中载明的公司全部资本,必须在公司设立时全部发行,并由发起人全部认购。以募集设立方式设立公司的,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其余股份应向社会公开募集。

  四、股份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转让时: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部分出资。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时,必须经股东会决议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时:

  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3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并在任职期间内不得转让。

  五、组织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

  股东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作为有限责任公司特殊形态的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由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授权公司董事会行使股东会的部分职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

  创立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监事会。其中创立大会是股份有限公司成立过程中的过渡机构。

  六、特征

  有限责任公司的特征有:

  每个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以出资证明书证明股东出资份额;

  不能发行股票,不能公开募股;

  股东的出资不能随意转让;

  财务不必公开。

  股份有限公司的特征有:

  资本划分为等额股份;

  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

  股东以其所认购的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股票可以自由转让;

  财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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