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担保人如何避免连带责任

来源:法律爱好者 2018-10-29 17:00:00
借款担保人如何避免连带责任

银行贷款担保人就是指担保人和借款人约定,当借款人不履行还款时,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还款的责任。贷款担保人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保证人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不同类型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有所不同。

担保一般分为一般担保、连带责任担保两种。一般银行贷款偿还时,首先要看您当初担保时做的保证是连带责任担保还是一般责任担保。

如果是连带责任保证,银行可以选择在借款人和担保人之间哪个容易执行,先执行哪个;

如果是一般保证责任担保,那么首先要追索借款人的资产,全部抵偿之后的剩余贷款再向担保人追索。担保人没有对担保方式进行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担保人按照连带责任承担责任。

法律规定:

《合同法》第一百九十八条订立借款合同,贷款人可以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十三条: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的人,不承担保证责任。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表示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在成为他人的银行贷款担保人的时候,一定要注意以下两方面:

一方面,要多方考察借款人的信誉。一般来讲,贷款人的信誉越高,担保人的风险就越小。要想知道贷款人的信誉高低,可以根据自己与贷款人的平时接触来判断。还可以找贷款人人有经营业务的人或贷款人的其他熟人进行了解。切不可碍于亲戚、好友、同事、同学、老上级的情面,不假思索,不计后果,盲目地做担保人,这种做法风险较大。

另一方面,还要摸清贷款人偿还债务的能力。对担保人来说,风险大小主要取决于贷款人偿还贷款能力的大小,贷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越大,担保人的风险就会越小。贷款人偿还贷款的能力又是由其能支配的财产多少和负债数额的大小决定的。故在提供担保时,首先要看被贷款人能支配的财产是否可以偿还贷款。再者要摸清贷款人负债的多少。如果贷款人可供自己支配的财产与贷款数额相差较大,或者被担保人虽然有自己的财产,但负债累累,就不要为其提供担保。

怎样避免担保风险

一般担保特点:程序上,有一般担保的债务到期时,债主必须先找借款人主张权利,当借款人确实还不上钱或还不完的是时候,这时才需要一般担保的担保人来还钱。换句话说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连带责任担保特点:有连带责任担保的债务到期时,债主可以直接找连带责任担保的担保人还钱,而且,担保人的财产随时可能接受法院执行。

因此,做担保最好是做一般担保,不做连带责任担保。

以上就是借款担保人怎样避免担保风险的介绍,在借贷关系中,特别是针对大额借款,为了避免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从而导致无法收回借款的情况发生,债权人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供保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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