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黄牛党"的法律依据

来源:法律爱好者 2018-11-30 18:00:00
处罚

一直以来,黄牛党几乎无处不在——商场里,有“刷卡”的黄牛;医院外,有“卖号”的黄牛;剧场旁,有“倒票”的黄牛……近年来,一些黄牛甚至开始涉足互联网领域,小米黄牛党就通过网上抢购小米手机并转售的方式,从中赚取差价牟利。现如今只要是有漏洞可钻的地方,都少不了各路黄牛的忙碌身影。

“黄牛党”这个词儿,大家并不陌生,“黄牛党”指透过以高于原价的价钱卖出一些活动的票的人。

黄牛党是指黄牛的组织。黄牛通常会购入大量音乐会或体育活动的票,促使门票售罄,令一些迟来而又真的想看该活动的人买不到票,于是他们唯有向黄牛购买。以微观经济学理论来说,这造成了门票供给的垄断,使得黄牛党可以操纵转售门票的价格,赚取丰厚的利润。 黄牛活跃于排队购买门票的人龙附近,而近年来则倾向在网上拍卖场出现。在中国,黄牛亦会乘春运,炒卖火车票。 有些集团的员工和黄牛党勾结,是令黄牛“繁荣”的原因之一。 票贩子”在北京行话叫“拼缝儿的”,而上海人称之为“黄牛党”,还有更形象的比喻把这类人称之为“票虫儿”。

黄牛票是抬高价的,非法交易的各类(车票、电影、演唱会等等)票。黄牛票是指黄牛党有组织先到火车站、剧场、体育场等地方轮候并大量购入热门赛事或很受欢迎之公开表演进场门票,及后多在销售点外或在网上等其他途径,以更高价格向其他想参与但却不能从合法途径购到票的观众售出黄牛票,从中赚取差价图利。当然作为涉及炒卖的违法行为,与黄牛交易多在一些隐蔽的地方如巷子或其他室内地方里,甚至是邮寄等,黄牛亦互相把风以提防被警察发现。黄牛票不一定比原来的票种价格高,来源也不一定为公开售票之途径取得;如2006年世界杯足球赛开幕式外流之免费赠券则可以普通票价出售图利。由於黄牛党常串通黑社会等组织,并利用手上之黄牛票以高技术设备复制票样成为假票,故此有相当部分之黄牛票为假票。

黄牛党的处罚

《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倒卖车票、船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有关问题的解释》已于1999年9月2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074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1999年9月14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处倒卖车票的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审理倒卖车票刑事案件的有关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高价、变相加价倒卖车票或者倒卖坐席、卧铺签字号及订购车票凭证,票面数额在五千元以上,或者非法获利数额在二千元以上的,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倒卖车票情节严重”。

第二条 对于铁路职工倒卖车票或者与其他人员勾结倒卖车票;组织倒卖车票的首要分子;曾因倒卖车票受过治安处罚两次以上或者被劳动教养一次以上,两年内又倒卖车票,构成倒卖车票罪的,依法从重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

(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

(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具体分述如下:

一、构成倒卖、构成倒卖、车票船票罪,被处以刑罚。

倒卖火车票、船票票面金额在5000元以上或者获利额在2000元以上构成犯罪,被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票证价额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

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

黄牛党不仅仅是活跃在车票的领域上,还有演唱会门票,手机抢购……黄牛党通过一些手段轻易就抢到票,而真正需要的人就要花高价钱去买,所以还是要想办法抵制黄牛党的猖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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