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共同遗嘱的修改问题

来源:法律爱好者 2018-12-26 17:00:00
夫妻共同遗嘱的修改问题

在人去世之后,就会留下遗产,如果死者生前立有遗嘱的话,就需要按照遗嘱中的规定对死者的生前财产进行分配,如果死者生前并没有定立遗嘱却意外去世的话,就需要按照继承法中的法定顺序继承,但是就算有遗嘱,还是会有一些无效的条款存在,那么,如果立遗嘱的人去世了,死者的配偶可以更改遗嘱吗?

夫妻所立共同遗嘱,一方已经去世,配偶可以更改死者的遗嘱吗?

按照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看,死者的配偶,并没有更改死者定立遗嘱的权利,但是如果死者的遗嘱中有处置了双方共同财产中的个人财产,那么配偶可以将这一部分个人财产重新分配。

1,已经去世一方的遗产按公证遗嘱中的内容进行分配;

2,因一方已经去世,在世一方只能到公证处撤销遗嘱中自己财产的处理部分;

3,在世一方可以在公证处撤销原已经公证的遗嘱,另立遗嘱处理自己的个人财产;

4,后立公证遗嘱时须先撤销原已经公证的遗嘱,后立公证遗嘱生效。

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的第16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我国的公民可以按照继承法中的法律规定定立遗嘱来处分自己的个人财产,并且定立遗嘱的人还可以自己定立执行遗嘱的执行人。

我国的公民可以自行定立遗嘱,将自己的个人财产分配给法定继承人里的一个人或者是多个人。

我国的公民还可以定立遗嘱将自己的个人财产贡献给国家,或者是将遗产赠送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的第20条也有相关的法律规定,定了遗嘱的遗嘱人可以自行决定撤销自己的遗嘱或者是变更自己的遗嘱。

第二十六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共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如果死者在生前定有了很多份遗嘱,其中的内容有冲突的话,按照死者最后定立的遗嘱来实行。

如果死者自己书写了遗嘱,或者是找他人代书遗嘱,以及口头遗嘱,录音遗嘱,此类的遗嘱不可以进行撤销以及变更公证的遗嘱。

因此,如果立有遗嘱的人去世,其配偶是不可以更改死者的遗嘱的,如果死者的遗嘱中有分配了夫妻共同财产中自己的个人财产,那么配偶可以变更这一部分自己的个人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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