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中会用到的几条法律规定

来源:法律爱好者 2019-01-11 17:00:00
保险中会用到的几条法律规定

在我们的生活中,经常会有一些人会推销保险,就算职工入职也需要上五险,其中医疗保险是最为常见的,职工在生病,住院的时候就可以用医疗保险报销。

保险的方式有很多种,除去最常见的医疗保险,还有重疾保险,意外保险,人寿保险,财产保险等多种多样的保险,保险虽然属于一种保障,但是还是有很多人担心上了保险却没有保障,保险公司倒闭了怎么办?欠债了保险怎么办?没收财产会不会连着保单一起没收?

常识一:受益型的保险金不能用于抵债

在我国的《合同法》中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还有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二条:债务人自身的债权是指基于扶养、抚养、赡养关系、继承关系产生的给付请求权和劳动报酬;退休金、养老金、抚恤金、安置费、人身保险、人身伤害赔偿请求权等。

因此,人寿保险不会受到债务干扰。

常识二:保险人指定,不会存财产分配的争议

在我国的《保险法》中第61条有规定: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

在我国的《保险法》中第40条至第42条也有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没有明确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按照《继承法》分配。

因此,如果保险已经指定了受益人,那么保险金就不会作为遗产分配,还不用缴纳遗产税款。

常识三:保单不可以被查封和没收

在我国的《保险法》第24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保险人履行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也不得限制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取得保险金的权利。

常识四:保险无税,合理避税

在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中的第4条第5款规定:保险赔款免纳个人所得税。

常识五:寿险类公司不可以解散

在我国的《保险法》中的第89条有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

另外,在我国的《保险法》第98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责任准备金,必须转让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并且转让时应当维护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合法权益。

也就是说,人寿保险也不会受到债务债权的干扰,并且人寿保险类的公司不可以解散,就算公司破产也需要转让给其他的人寿保险公司,大家不用担心公司倒闭白上保险的问题,

另外,保险人的受益人是指定的,并不会带来遗产类的纠纷,也不需要纳税。

如果保险人被查封财产,保单也不在被查封和没收的范围之内,最大程度给人民群众保障。

以上就是购买保险必须知道的五种常识,建议想要购买保险以及需要购买保险的网友需要仔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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