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

来源:法律爱好者 2019-01-15 17:29:40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条件

家暴是最令人可恨的行为,很多美好的家庭会因为家暴毁于一旦,还有很多人因为家暴留下了一生的阴影与无法抹去的创伤,因此我国对于家暴也做出了相应的保护措施。

可能很多人并不明白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这是针对于家庭暴力出台的保护措施,如果在家庭中有子女或者是妇女,亲属受到了家暴,在满足了一定条件后,就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以此来防止受害者受到二次伤害。那么,想要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具备哪些条件呢?

一.什么是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一种民事强制措施,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

在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当事人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可以代为申请。

二.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要向受害人经常居住地、加害人经常居住地或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申请;

申请人身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在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中第23条规定,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如果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其近亲属、公安机关、妇女联合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在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中第24条规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以书面方式提出;书面申请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

在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中第25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由申请人或者被申请人居住地、家庭暴力发生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在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中第26条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由人民法院以裁定形式作出。

三.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在我国的《反家庭暴力法》中第27条规定,想要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条件一: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条件二:有具体的请求;

条件三:有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现实危险的情形。

由以上的规定可以看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受到家庭暴力人员的一种保护措施,在当事人受到了来自家庭的恐吓,威胁,暴力等手段的家庭暴力之后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防止受到二次伤害。

如果当事人因为受到暴力无法自己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也可以由近亲属代为申请。

但是想要申请保护令,还需要满足的是,当事人确实遭受到了家暴,并且情况比较危险,当事人申请保护令有明确的请求和受害者,就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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