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中的数额认定

来源:法律爱好者 2019-01-30 17:00:00
盗窃罪中的数额认定

目前我国有很多城市开始禁止了电动车行驶,但是仍然有很多人选择骑电动车出行,一是因为轻巧方便,二是因为充电就能走,不费钱,成本比较低。

但是就算是骑电动车出行,到达目的地也需要找地方停车,很多人会选择在路边随手一停,办完事之后在骑走,但是这种行为不光会影响别人正常出行,还有可能会引起盗贼的注意,如果电动车被盗,很多人第一时间想到的是报警,那么,电动车被盗之后报警有用吗?

我国对于盗窃罪的相关规定

按照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中的第1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按照我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中的第2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电动车被盗之后报警有没有用?

按照以上的法律规定来看,电动车被盗之后是可以报警的,但是,警察并不能保证完全可以找回,在一般情况下,警察只会说希望能找回,找回之后会通知受害者,只能当做是给受害者的一个心理安慰,在日后如果破获此类的案件,有与受害者报案时信息类似的,会通知受害者认领。

虽然电动车被盗之后报警找回的可能性不是太大,但是还是建议大家报警处理,可以留有找回的希望,不要助长窃贼的侥幸心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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