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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在运营过程中要面临发展、解散等各种情况,而其中有一种是公司分立,那么到底什么是公司分立,公司分立形式有哪些呢?
什么是公司分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章的相关规 定,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
公司分立形式有哪些?
公司分立有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存续分立一种是新设分立。存续分立是指分立后,被分立企业仍存续经营,并且不改变企业名称和法人地位,同时分立企业作为另一个独立法人而存在。存续分立后,分立企业的股份由被分立企业的股东持有。新设分立是将被分立企业分设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被分立企业依法注销。而存续分立跟新设分立又都分为企业分家,股东不分家;企业分家,股东也分家,两种情况。
企业的分立也是属于企业发展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变更,除此之外企业进行合并的,往往要是考虑到日后经营发展的需要,通常情况下企业合并是为了强强联合,优化资源配置,通过这一操作来降低企业的各项成本,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而我国对企业的分立和合并形式都有相应的规定。
公司分立后,之前的债务应该由谁来负责?
1.依据《公司法》第176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从该条规定可知,债权人可以既可以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债务,也可以分别向分立后的公司索要债务。此外,债权人也可以在公司分立前就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
2.利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0条、第81条的规定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3.运用“揭开公司面纱”原则,通过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司分立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分立的决议;
2.分立的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
以上便是对于“公司分立形式有哪些”的相关解答,希望可以帮您更深入的了解企业分立形式。
本文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我们将立即删除。生活中若其他人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或您与他人发生纠纷,不妨来【好律师网】 请律师帮您采证或帮您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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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九章的相关规 定,公司分立指一个公司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通过股东会决议分成两个以上的公司。
公司分立形式有哪些?
公司分立有两种基本类型,一种是存续分立一种是新设分立。存续分立是指分立后,被分立企业仍存续经营,并且不改变企业名称和法人地位,同时分立企业作为另一个独立法人而存在。存续分立后,分立企业的股份由被分立企业的股东持有。新设分立是将被分立企业分设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企业,被分立企业依法注销。而存续分立跟新设分立又都分为企业分家,股东不分家;企业分家,股东也分家,两种情况。
企业的分立也是属于企业发展过程中一个重要的变更,除此之外企业进行合并的,往往要是考虑到日后经营发展的需要,通常情况下企业合并是为了强强联合,优化资源配置,通过这一操作来降低企业的各项成本,实现利益的最大化。而我国对企业的分立和合并形式都有相应的规定。
公司分立后,之前的债务应该由谁来负责?
1.依据《公司法》第176条规定,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从该条规定可知,债权人可以既可以向分立后任意一家公司索要全部债务,也可以分别向分立后的公司索要债务。此外,债权人也可以在公司分立前就公司分立后的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协议。
2.利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80条、第81条的规定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3.运用“揭开公司面纱”原则,通过公司法人人格否认,来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公司分立的主要程序是什么?
1.由公司股东会作出公司分立的决议;
2.分立的公司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公司应当自作出分立决议之日起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九十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不清偿债务或者不提供相应的担保的,公司不得分立。
以上便是对于“公司分立形式有哪些”的相关解答,希望可以帮您更深入的了解企业分立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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