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误诊使死亡怎样赔偿?

来源:法律爱好者 2019-03-08 18:00:00
医院误诊使死亡怎样赔偿?

所有人都有可能犯错,包括医生也是同样的,但是医生犯错后带来的后果将可能不是用金钱能衡量的,将可能是一条人命,那么医院误诊使死亡怎样赔偿呢?

《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

五十七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第二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他人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第一条的规定,《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施行后发生的医疗事故引起的医疗赔偿纠纷,诉到法院的,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因医疗事故以外的原因引起的其他医疗赔偿纠纷,适用民法通则的规定。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3种途径来解决:

1. 医患双方自行协商;2.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3.向人民法院提起司法诉讼。

医院误诊使死亡的赔偿标准如下:

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3、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4、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5、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6、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7、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8、被扶养人生活费:以死者生前或者残疾者丧失劳动能力前实际扶养且没有劳动能力的人为限,按照其户籍所在地或者居所地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计算。对不满16周岁的,扶养到16周岁。对年满16周岁但无劳动能力的,扶养2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9、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0、精神损害抚慰金: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

11、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12、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以上便是对于“医院误诊使死亡怎样赔偿”的相关解答,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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