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损害赔偿方式都有哪些?

来源:法律爱好者 2019-03-12 17:00:00
运输损害赔偿方式都有哪些?

随着现在电子商务的普及,带动运输业急速发展,但是在运输过程中也经常会有岁还的情况,那么运输损害赔偿方式具体有哪些呢?

运输损害赔偿方式都有哪些?

1、承运人责任险丙保险公司先行全额赔付车上受伤乘客,随后可依据甲保险公司对小轿车承保的交强险、三者险按责任比例实行代位追偿;对乘客赔付后,其他损失根据车险处理方式赔偿,即甲、乙保险公司分别就交强险和三者险赔付对方,车损由各自的车损险公司负责。

2、由甲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对乘客进行赔偿,对乘客赔偿不足的部分,由丙保险公司承运人责任险和甲公司三者险按事故定责比例进行赔偿;对乘客赔付后,其他损失根据车险处理方式赔偿。

3、由甲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对乘客进行赔偿,对乘客赔偿不足的部分,由丙保险公司承运人责任险赔偿,随后可依据甲保险公司对小轿车承保三者险按责任比例实行代位追偿;对乘客赔付后,其他损失根据车险处理方式赔偿。

运输途中货物损毁 责任谁承担?

运输途中货物的损失应该由商业公司承担。我国《合同法》第一百四十五条条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该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一)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

客户与物流公司实际上是货物运输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第三百一十一条明确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货物本身的自然性质或者合理损耗以及托运人、收货人的过错造成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铁路运输货物损失赔偿途径:

铁路运输货物的损害赔偿通常有两种解决途径:一为自主解决,二为诉讼。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对这两种途径下索赔对象的规定是不一样的。

铁道部《铁路货物运输规程》规定,托运人或收货人向承运人要求赔偿损失时,应当按批向到站(货物发运前向发站)提出赔偿要求书,并附货物运单、货运记录和有关证明文件,按保价运输的个人物品,应同时提出盖有发站日期戳的物品清单。如果选择自主解决途径,托运人或收货人应当依据上述行政规章确立到站理赔制度,向货物运单中记载的到站索赔。

如果选择诉讼途径,则要从法律的角度来分析谁应当成为被告。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并未明确规定必须告哪个承运人。从司法实践来看,托运人或收货人在进行诉讼时,

以上便是对于“运输损害赔偿方式都有哪些”的相关解答,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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