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有什么区别

来源:法律爱好者 2019-03-22 18:30:00
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有什么区别

我国法律在商业上也做过相应的规定,比如反垄断法跟反不正当竞争法,那么两者分别是什么意思,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有什么区别呢?

什么是反垄断法?

反垄断是禁止垄断和贸易限制的行为。是当一个公司的营销呈现垄断或有垄断趋势的时候,国家政府或国际组织所采取的一种干预手段。

什么是反不正当竞争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是为保障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的法律。

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有什么区别?

1、法律性质不同

反垄断法是经济行政法的一种,属于公法范畴;而反不正当竞争法,是知识产权法的一种,属于私法范畴。

2、立法目的不同

反垄断法调整的目的在于禁止限制竞争行为,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维护合法竞争的自由性,鼓促进经营者积极参与市场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调整的目的在于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规范合法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合法竞争的公平性,鼓励经营者积极参予市场的公平竞争,保护经营者的合法地位。

3、执法机关的不同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其它部门监督检查的依照其规定”;另外,自1994年开始的几轮机构改革中,均把反不正当竞争行为明确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一项基本职能,国务院2008年7月新颁布的“三定”方案规定再次明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的主要职责之一是依法查处不正当竞争、商业贿赂等经济违法行为。

4、规制对象不同

反不正当竞争法主要是关注市场上企业间的相互竞争行为,目的是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

反垄断法关注的则是竞争者之间的协调行为,目的是防止市场上形成排除竞争或者严重限制竞争的局面。

5、所处地位不同

在反垄断法的调整过程中,国家是以公权所有者的身份出现,行使公权(包括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严禁国家以公权所有者和国有财产所有者的双重身份参预市场竞争,在这里,国家处于主导地位,经营者处于服从地位。

以上便是对于“反垄断法与反不正当竞争法有什么区别”的相关解答,希望可以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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