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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稽查机构执法主体资格问题的通知
  • 【发布单位】税务总局
  • 【发布文号】国税发[1997]148号
  • 【发布日期】1997-09-08
  • 【生效日期】1997-09-08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稽查机构执法主体资格问题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稽查机构执法主体资格问题的通知

(1997年9月8日国税发[1997]1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现就省、地、县三级税务稽查机构执法主体资格问题明确如下:
省、地、县三级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 8条规定设立的税务稽查局(分局),具有独立执法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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