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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定价方式发行股票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证监发字[1995]112号
  • 【发布日期】1995-06-29
  • 【生效日期】1995-06-2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定价方式发行股票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定价方式发行股票的批复

(1995年6月29日证监发字[1995]112号)

海通证券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A股定价发行方式的请示》[海证字(1995)第055号]及定价发行方案收悉。经研究,我会同意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利用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采用定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发行A股6000万股。请你公司在机械工业部的指导下,商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东方电机股份有限公司做好新股发行工作,发行结束后,尽快将发行结果报送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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