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北京商品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的批复
  • 【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证监发字[1995]106号
  • 【发布日期】1995-06-16
  • 【生效日期】1995-06-1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北京商品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北京商品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的批复

(1995年6月16日证监发字[1995]106号)

北京商品交易所:
你所报送的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收悉。经审核,基本符合证监发字[1994]181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试点期货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所报送的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你们务必严格按批复的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运行。今后如修订或变更交易所章程和交易规则,必须按程序进行,并需报我会批准。

二、请持本批复和证监发字[1994]150号《 关于批准试点期货交易所的通知》等有关材料到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三、自本批复下发之日起六个月内,你所务必完成由现行体制到会员制的转变工作。届时,我会将组织验收。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