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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 【发布单位】财政部
  • 【发布文号】财政部公告第2号
  • 【发布日期】1995-02-22
  • 【生效日期】1995-02-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

(第2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库券条例》,现就发行1995年3年期无记名国库券公告如下:

一、1995年3年期无记名国库券,票面年利率为14.5%,从3月1日开始发行,3月20日结束。

二、无记名国库券由证券经营机构承购包销后向社会公开销售,各类投资者均可购买。

三、无记名国库券发行结束后可以上市流通,但不记名,不挂失。

四、无记名国库券从3月1日起开始计息,采取单利方式,不计复利,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实行保值贴补。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1995年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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