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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人事部关于加强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综合管理的通知
  • 【发布单位】人事部
  • 【发布文号】人职发[1994]15号
  • 【发布日期】1994-11-01
  • 【生效日期】1994-11-01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人事部关于加强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综合管理的通知

人事部关于加强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综合管理的通知

(人职发[1994]15号)


根据国务院批准的人事部“三定”方案的规定,人事(职改)部门具有对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综合管理的职能。目前若干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相继展开,为了加强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综合管理,现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做好资格考试的综合管理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认真做好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的组织协调。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做好考试工作各个环节的统筹安排,协调解决考试过程中的职能交叉,保证各类资格考试的顺利进行。

二、认真落实每年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实施计划。按照上级的有关规定,对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年度实施计划提出具体落实方案,并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有计划有步骤地组织实施。

三、认真做好报名的资格审查监督,保证考生质量。

四、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资格考试结果的检查验收,保证考试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五、按照上级规定的合格标准,负责资格证书的接收、验印和发放,保证资格证书及时、安全发到合格考生的手中,防止资格证书的遗失和损坏。

六、做好各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在实施过程中的全面监督,及时发现和协调解决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反映和报告。

1994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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