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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非会员理事人选的复函
  • 【发布单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发布文号】证监函字[1994]30号
  • 【发布日期】1994-06-09
  • 【生效日期】1994-06-09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非会员理事人选的复函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非会员理事人选的复函

(1994年6月9日
证监函字[1994]30号)

深圳市证券管理办公室:
你办来文收悉。经研究同意肖少联、成泽民、俞永民、钟薄寅、崔玉祥、朱琪珩、王师勤为深圳市政府、中国证监会共同提名的深圳证券交易所理事会非会员理事候选人。
此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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