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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 发展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
  • 【发布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发布文号】工商企字[1994]第27号
  • 【发布日期】1994-02-04
  • 【生效日期】1994-02-0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 发展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贯彻《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
发展的通知》有关事项的通知

(工商企字<1994>第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根据《 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期货市场盲目发展的通知》(国发<1993>77号)精神,在国家期货交易法规颁布前设立期货经纪公司,须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核后,由我局办理登记注册(包括国发<1993>77号文件下达以前,各地已上报我局,尚未核准的期货经纪公司)。
请各地初审时按此办理。
一九九四年二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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