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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税率的通知
  • 【发布单位】海关总署
  • 【发布文号】署税[1993]1422号
  • 【发布日期】1993-11-17
  • 【生效日期】1993-11-17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税率的通知

海关总署关于调整部分商品进口关税税率的通知

(署税〔1993〕1422号)

为了贯彻对外开放政策,促进对外经济贸易和国民经济的发展、鼓励我国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一九九三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决定:从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调整2898个税目的商品的进口关税税率。
凡一九九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零时后申报进口的货物,按调整后的税目税率执行。请各关于收到本文之日对外公告。
特此通知。
海关总署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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