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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 【发布单位】中国专利局
  • 【发布文号】中国专利局公告第37号
  • 【发布日期】1993-03-06
  • 【生效日期】1993-03-06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局公告

(第三十七号)

根据一九九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 十四条的规定,我局指定北京柳沈知识产权公司为我国涉外专利代理机构,可以接受我国单位和个人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委托代理以及外国人、外国企业、外国组织来我国申请专利等有关专利事务的委托代理。
北京柳沈知识产权公司
地 址:北京朝阳区北辰乐路8号 汇宾大厦,A0601
邮政编码:100101
电 话:4993489,4993490
传 真:4993491,4993498
帐 号:中国银行北京分行朝阳安惠里分理处,015110032110
特此公告。
199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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