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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省级劳动部门开展主结构软件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 【发布单位】劳动部
  • 【发布文号】劳办息字[1992]3号
  • 【发布日期】1992-02-25
  • 【生效日期】1992-02-25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省级劳动部门开展主结构软件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在省级劳动部门开展主结构软件推广应用工作的通知

(劳办息字〔1992〕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
为了进一步推动劳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加快统计报表处理速度,逐步建立一体化管理的部级、省级劳动统计数据库和信息网络,鉴于主结构软件功能在试点试验单位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省级劳动部门推广应用主结构软件已成为信息系统建设的重点工作之一,按照一九九一年劳动管理信息系统工作会议提出的要求,经信息中心与综合计划司、劳动力管理和就业司、培训司、保险福利司、职业安全卫生监察局、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和矿山安全监察局协商确定,从一九九二年起,上述司局的部分统计报表将陆续正式使用主结构软件汇总上报。目前通过软盘上报,待部-省间数据通讯网开通后,通过调制解调器上报。报表的数据结构由部信息中心根据各司局的统计报表统一制发。
劳动管理信息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直接关系到系统建设的进程。今年是全国省级劳动部门应用主结构软件进行统计报表处理的第一年,请各省级劳动部门的信息中心(信息工作综合管理部门)积极配合有关单位,按有关司局与信息中心联合发文中就应用主结构软件汇总上报统计报表提出的要求,做好技术准备、组织落实、业务培训和结构接收等工作,以保证统计报表的汇总上报工作顺利完成。
为保证劳动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按计划正常开展,请你们结合《劳动部机关一九九二年目标管理计划》中信息中心的工作任务,妥善安排好主结构软件的推广应用、建立部省级数据通讯网、省级数据库的建设及相应的培训等项工作。劳动管理信息系统推广应用工作中的具体问题,请与部信息中心系统处靳朝晖联系。
电话:4213431-276.286
附:已下发文件中应用主结构软件汇总上报的统计报表清单。

劳动部办公厅 一九九二年二月二十五日

已下发文件中应用主结构软件汇总上报的统计报表清单

☆1.城镇劳动力供给与安排去向情况
☆2.全民所有制企业优化劳动组合后富余人员情况
☆3.全民所有制企业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情况
☆4.全民所有制企业奖励基金提取和使用情况
☆5.职工保险福利费用构成情况
☆6.离休、退休、退职人员人数及保险福利费用构成情况
☆7.在用锅炉台数和蒸发量年度统计表
☆8.在用压力容器数量年度统计表
☆9.矿山企业因工伤亡事故统计表(表一)
☆10.矿山企业因工伤亡事故统计表(表二)
11.城镇待业人员变化情况统计表
12.城镇待业人员安置就业去向统计表
13.城镇由就业转待业人员情况统计表
14.待业职工变化情况统计表
15.待业职工安置就业去向统计表
16.城镇待业人员就业计划表
17.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情况统计表
18.劳动就业服务企业经济效益情况统计表
19.就业训练结业情况统计表
20.县区以上就业训练中心基本情况统计表
21.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工作情况统计表
22.农村劳动力进城务工情况统计表
注:☆表示统计报表的数据库结构已经下发,尚未下发的,将由部信息中心统一下发到省级劳动部门的信息中心(信息工作综合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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