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婚
  • 社保
  • 五险一金
  • 结婚
  • 公积金
  • 商标
  • 产假
  • 按揭
  • 廉租房
  • 欠薪
  • 营业执照
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指定常州商标事务所为商标代理组织的通知
  • 【发布单位】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 【发布文号】工商标字(1991)第155号
  • 【发布日期】1991-05-22
  • 【生效日期】1991-05-22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指定常州商标事务所为商标代理组织的通知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
关于指定常州商标事务所为商标代理组织的通知

(1991年5月22日工商标字(1991)第155号)

常州商标事务所:
根据《 商标法实施细则》第 条的规定,现指定你所为商标代理组织,负责代理国内商标注册申请及其他有关商标事宜。
“好律师网”提供的法律法规及相关资料仅供您参考。您在使用相关资料时应自行判断其正确、可靠、完整、有效和及时性;您须自行承担因使用前述资料信息服务而产生的风险及责任。

close
使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