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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国家法律法规> 劳动部工资局复女职工非婚生育时是否享受劳保待遇问题
  • 【发布单位】劳动部
  • 【发布文号】(65)中劳薪便字381号
  • 【发布日期】1965-09-10
  • 【生效日期】1965-09-10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
  • 【所属类别】国家法律法规

劳动部工资局复女职工非婚生育时是否享受劳保待遇问题

劳动部工资局复女职工非婚生育时是否享受劳保待遇问题

(1965年9月10日(65)中劳薪便字381号)

甘肃省劳动局:
你局八月三十一日(65)劳薪字第0678号函收到。现简复如下:
女职工非婚生育时,不能按照 劳动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生育待遇。其需要休养的时间不应发给工资。对于生活有困难的,可以由企业行政方面酌情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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