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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四川出台无人机安全管理规定:操作人员须考驾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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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7-08-20 19:3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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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成都日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四川出台无人机安全管理规定:操作人员须考驾照-

记者昨日从省政府官网获悉,省政府出台了《四川省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安全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今后,在四川购买无人机必须实名制登记,无人机操作人员也必须依法取得与飞行活动相对应的驾驶员资质。《规定》将从9月20日起实施。


《规定》明确提出,今后无人机将实行实名制。民用无人机所有者应当登记姓名、有效证件号码、联系方式、产品型号、产品序号、使用目的;单位应当登记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者组织机构代码。登记完成后,在民用无人机上粘贴登记标志。未按规定如实登记的,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同时对公民个人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者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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