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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浙江嘉兴立法禁止在“红船”旁冲浪游泳-
  • 【发布单位】作者:岳德亮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7-07-01 17:15:4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浙江嘉兴立法禁止在“红船”旁冲浪游泳-

浙江省嘉兴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嘉兴市南湖保护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强化对南湖中共“一大”会址和南湖革命纪念馆的保护。


96年前,在嘉兴南湖的红船上通过了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和决议,正式宣告中国共产党的诞生。由此,中华民族的命运得到改写。

嘉兴市人大常委会相关负责人说,南湖是国务院确定的全国100个红色旅游景区之一。当好红色基因的传承者、守护者,首先要保护好南湖这个红色文化阵地。

条例指出,嘉兴市政府应当划定嘉兴南湖中共“一大”会址、南湖革命纪念馆的保护控制范围,予以公告。保护控制范围应当包括南湖湖心岛、纪念画舫停泊处及延伸湖面水域。

根据条例规定,禁止携带宠物进入嘉兴南湖中共“一大”会址、南湖革命纪念馆的保护控制范围,在南湖核心区域游泳、垂钓,违者可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禁止在南湖核心区域从事帆船、冲浪、摩托艇、皮划艇等水上游乐和体育活动,违者处以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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