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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国家统计局:中国将加快建立统计法治体系-
  • 【发布单位】作者:王恩博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6-12-08 18:11:01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中国新闻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国家统计局:中国将加快建立统计法治体系-

12月8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颁布纪念日,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国家统计局局长宁吉喆当日在北京透露,目前中国已基本形成防范和惩治统计违法行为的机制,未来将进一步加快建立统计法治体系。


国家统计局当日召开纪念《统计法》颁布33周年座谈会,宁吉喆在会上作如上表示。

1983年12月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统计法》。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规范保障统计工作的法律,中国统计调查从此步入法制化轨道。

宁吉喆介绍说,33年来,中国已基本建立起科学、系统、完备的统计法律制度,构建起形式多样、渠道广泛、手段先进的统计普法教育体系,基本形成防范和惩治统计违法行为的机制,统计法治建设取得显著成绩。

当前,中国经济社会环境出现一定变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处于决胜阶段,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改革步入攻坚期,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

宁吉喆强调,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统计系统将立足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借鉴国际先进统计实践经验,逐步实现统计调查的科学规范、统计管理的严谨高效、统计服务的普惠优质,不断提高统计效率、数据质量和服务水平,助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

对于下一步工作,宁吉喆要求,要深化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坚持依法统计依法治统,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加快推进统计工作现代化。

具体而言,一是建立法律完备、普法深入、执法严格、惩戒有力的统计法治体系。二是建立领域完整、标准完善、指标健全、方法科学的统计调查体系。三是建立符合国情、接轨国际、健全规范、科学统一的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四是建立获取直接、手段先进、操作便捷、运行安全的统计数据采集与处理体系。五是建立体制完善、机制健全、队伍优良、基础扎实的支持保障体系。六是建立内容丰富、真实可靠、方式多样、获取便捷的统计服务体系,为党政决策、公民生活、企业生产、科研活动和社会其他方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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