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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广电广告播出办法元旦实施 将禁播名人医疗广告-
  • 【发布单位】作者:刘阳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09-12-11 18:40:1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新华网-人民日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广电广告播出办法元旦实施 将禁播名人医疗广告-

记者10日从正在重庆举行的地市广播电台广告管理培训班上了解到,国家广电总局新颁布的《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将于2010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长期以来备受争议的名人代言医疗产品广告、姓名解析、缘分测试、交友聊天等广告将从此退出广播频率和电视荧屏。


据广电总局传媒机构管理司副司长任谦透露,广电总局将于近日叫停“美国威酷生理裤”、“德国腰椎宝”、“红颜胶囊”等8条违法违规广告。这是今年以来广电总局第四次叫停此类广告。

2009年,广电总局共清理整顿虚假违法医疗、药品广告和各类违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3600余条;全年共监管了380余套电视节目和40余套广播节目广告播放情况,监听监看时间达1万多小时。

但任谦也表示,广播电视违法违规广告清理整治工作仍然艰巨。虚假违法广告尚未杜绝;部分广告内容低俗恶俗,特别在一些广告咨询节目中,涉性栏目屡禁不止;电视购物短片虚假广告泛滥,占广播电视投诉总额的七成以上;电台违规面较广。

据介绍,商业广告播出时长、影视剧插播广告、电视购物广告、名人代言医药广告等将成为明年的监管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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