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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北京市人大拟开听证会:"地铁禁食"仍有望入法-
  • 【发布单位】作者:邹乐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4-05-22 14:45:12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北京晨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北京市人大拟开听证会:"地铁禁食"仍有望入法-

在今天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将进行一审。虽然“地铁禁食”的条款已从提请审议的草案中删去,但“禁食”入不入法其实依旧有巨大的讨论空间,并可能会召开听证会专门研讨。


《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将明确政府、运营商和乘客在安全上的共同权利与义务,按理说“是否能在地铁里吃东西喝水”只算细枝末节,但恰恰是这个细节屡次被高度关注,因为不少市民真烦透了在拥挤的地铁里那股汗味混杂着肉包子、韭菜馅饼的味道。

那为什么草案会删去“禁食”条款呢?条例起草部门的解释其实也合情合理,因条例主要是针对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管理办法,在地铁里饮食并不是威胁安全的直接因素,而且执法与处罚会比较困难,因此建议纳入乘车手册,作为对乘客的一种引导行为。

不过,“法无禁止即可为”,因此呼吁地铁禁食入法的声音目前也比较强烈,否则运营部门对地铁里频繁出现的豆浆油条连劝阻的权力都难有。北京地铁每天乘坐人次高达千万,此前的网络民意调查中,有高达8成市民赞成“地铁禁食”入法,参与调研的人大代表们也曾鲜明指出,“不能完全说地铁里一口东西都不让吃,但比如有异味、很热的液体等确实应该禁止。这些行为还是应该写入法规加以明确规范。”

北京晨报记者了解到,“地铁禁食”的规定是否入法还需经过人大常委会三轮审议。在今天召开的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条例(草案)》将进行一审。地铁内禁食、乞讨卖艺、派发小广告等在提请稿中被删除的条款,将作为市人大的建议再次提出。也就是说,上述三种行为有望重新出现在条例的禁止性条款中供继续审议。

对于这些禁止性行为一旦入法后如何执行,部分人大代表在讨论中认为应该在条例中增加法律责任。“先提出禁止,再劝阻,劝阻不听再处罚。”据了解,下一步,市人大将考虑召开听证会讨论是否有必要将“地铁禁食”等行为列入地铁运营安全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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