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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中国将对器官移植立法-
  • 【发布单位】作者:雷雨
  • 【发布文号】--
  • 【发布日期】2014-03-05 15:30:49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中新网-南方日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中国将对器官移植立法-

“全国器官移植已经进入到中国器官移植发展的历史新阶段,中国将走上摆脱依赖死囚器官的历史阶段!”昨日上午,全国政协委员、原卫生部副部长黄洁夫在北京国际饭店接受记者采访时透露,我国将出台《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目前已经进入立法程序。


黄洁夫透露,目前我国并无专门的器官移植法律,只有一部国家行政机关颁布的规范器官移植的《条例》,现在国家正准备对《条例》进行修订,叫做《中国人体器官捐献和移植条例》,正进入立法程序。

关于人体器官移植中的人道主义救助标准问题,黄洁夫说:“生命是无价的,对于困难家庭,可以进行一定的人道主义救助,方法有很多种,不一定要有一个标准。”

他还表示,人体器官捐献,今后除了原卫生部以及红十字会参与外,还会引入新的社会组织,包括媒体参与器官捐献的动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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