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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甘肃拟出台统计管理条例-尚未公布统计资料将不得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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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3-06-21 14:5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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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件来源】来源:法制日报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甘肃拟出台统计管理条例-尚未公布统计资料将不得采用-

甘肃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近日审议了《甘肃省统计管理条例(草案)》,这意味着甘肃省将通过地方立法的形式来保障统计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甘肃省统计局局长樊怀玉介绍,如何保障统计数据质量是目前统计工作的核心问题,依法保障统计数据的真实性是此次地方立法的关键。草案明确了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统计工作中的职责,强化了对基层统计机构和统计从业人员的管理,规范了对统计调查项目的审批管理和基本单位名录库管理,规范了新形势下统计数据的采集,规范了统计资料的公布和使用。

为有效解决数出多门且部门之间重要指标数据不一致的问题,草案规定,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部门统计资料需要公布的,应当经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核实后,由同级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和提供数据的部门共同公布。新闻媒体采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公布的统计资料,内容应当与其保持一致;不得采用政府统计机构或者有关部门尚未公布的统计资料。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统计资料定期公布制度,充分利用可以公开的统计资料,适时为社会提供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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