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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律师> 法律法规库> 立法追踪> -《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今施行 虚拟空间纳入综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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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11-03-01 13:28:15
  • 【生效日期】--
  • 【失效日期】--
  • 【文件来源】来源:东方网
  • 【所属类别】立法追踪

-《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今施行 虚拟空间纳入综治-

据《劳动报》报道,今天,本市第一部综治地方法规《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将正式施行。记者获悉,《条例》首次将健全网络治安综合防控系统写进了法条中。


《上海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共设六章四十条,从6方面明确了本市社会综治的主要工作任务、方法和制度。记者发现,《条例》首次把虚拟空间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第20条规定,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以及经济和信息化、文化广播电视、通信管理等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网络的监管,建立健全网络治安综合防控体系,预防和惩治涉及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具体来说,要着力推进网络虚拟社会管理,做强网上办事的公共服务,搭建政府与网民的交流互动平台,建立网上舆情引导处置等。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张学兵昨天宣布,今年上海警方将探索虚拟社会综合管控工作。目前,本市公安建立了与网民真实身份相对应的虚拟人口管理库,与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11家本市重点网站进行合作,积极构建融行政管理、行业自治、网民自律于一体的虚拟社会管理新格局。张学兵称,今年将认真落实各警种网上工作力量,推动虚拟社会管理向基层公安机关延伸,真正形成“全警触网”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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